今年10月15日,我母亲在一个公交车终点站的公交线上遇到车祸死亡,肇事者逃逸,又没找到目击证人,现在可以肯定是公交车撞的,那个地方是公交车专用停车的地方,本来前面就是监控器,交警大队的又说没开,到目前为止,他们说还在做车痕鉴定,我母亲身上有车轮痕迹,说是鉴定的怀疑车辆,那么多车谁知道他们怀疑的车辆是对的,如果到最后交警判定没有找到肇事者和确定责任方,那我们能告公交公司吗?能投诉交警大队吗?还能获得赔偿吗?
我原告方死者家属经法院判决胜诉、保险公司应在判决书下达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原告方赔偿十万元、但时间已超出二十多天了、经查法院财务部、保险公司根本对赔偿没有赔偿信息、我是不是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保险公司都不履行赔偿我该怎么办、难道个社会真的是失去皇法的社会、请教了、谢谢、
2010年8月3日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 2010年8月17日在当地法院起诉。 法院于2010年9月29日开庭, 到今天2011年8月18日 法院判决书仍然没有下发。 请问这是否合法???
死者男性,47岁,于晚上骑摩托车回家,与违规停在路边的拉煤车追尾,当场死亡。其家中有一妻,两女,一儿,还有一母,大女在福建读大学,次女15岁,也在读书,儿子12岁,也在读书。死者生前在矿上上班,发生车祸当晚是倒班回家,但发生车祸时间与下班时间间隔5个小时,并且尸检时,体内酒精含量是36.5.想问:车主要赔偿多少
拖拉机拉玉米,车上坐一人,被轿车追尾,拖拉机司机死亡,车上人重伤,轿车司机无伤,应该怎么判定,怎么处理,拉人是否有责任,能占多少,是死亡和重伤人一起处理,还是分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