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买了一套住房,KFS说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只有40年,但是上面的住宅使用年限又是多久呢?会不会是他们说的70年?还有KFS说水电气均是按照民用标准收取,会不会真的是这样呢。还有上面的住宅可以迁入户口吗(售楼小姐说可以迁户的,但我在网上搜索好像不能迁入户口样)?倒地能不能迁入户口呢?这样的房子能买吗?急!!在线等
你好,我想买套房子,这栋小高层一半是酒店,一般是住宅楼,我就想咨询一下: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这个是商业的,和住宅的有什么区别吗?卖房子或者拆迁的时候有区别吗?
被规划为商业用地的住宅房有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按照商业用地进行补偿?
我们一共5排房子 都是一个单位的 。前年开发商就想开发这片地方用做商业用地 但他们给我们的补偿 是和建设住宅楼一样 问题是我们也有能力自己开发这片地方 我现在有两个问题 第一个:如果我们向政府申集体开发可否行的通。第二个: 如果政府不同意我们集体开发 我们能否把我们这片地方认定为商业房让开发商进行补偿 土地
开发商的一块地原来是按商业用地拍到的,土地使用权是50年,但是现在用作了住宅用地,这样房子的土地使用
开发商的一块地原来是按商业用地拍到的,土地使用权是50年,但是现在用作了住宅用地,这样房子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房产的年限会是多少?还会是70年吗 还有没有详细的
我于6月初认购名牌房产商商品房,当时交订金2万,并签订认购书。第二天去交了首期后,准备签订正式合同。发现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严重缩水,只有57年。在购买房子前销售人员没有告诉我这个情况,他们说他们的五证挂在销售部,我自己没看不能怪他们。请问我能否要求退回订金和首期?
问题是这样的: 大约35年前,我老家是从现在的这个村移居到同一个省的不同市的一个村,移居到那个村落也自己建了房子(大概70平的面积),在那里住了有7、8年,后来又回来了,30多年过去了,那个房子还在,我们离开的20几年,曾经也有人住过那个房子,但是现在是空的,现在那个村落要开始拆迁开发,我就请教各位律师朋友
房 子只有土地使用证,而且还是商业用地土地证,年限还剩30年,开发商一直说变更住宅用地土地证。
本人买了这样的房子,当时交房子金水区政府出面协调,房款交到总房款的百分之65。2010年10月底再交百分之5,达到总房款的百分之70,剩余百分之30等土地证性质变更以后(70年住宅产权)房产证办理下来再交。但是在交房时我没有交够百分之65。前段时间开发商的物业部给我打过一次电话,催交剩余房款,如不交就停电。现在我家
1997年商品房,今年办理了继承,现要出售,有两个问题:5年内,满5年出售,是以购买日期算起,还是以继承日期算起?所得税如何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