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向外发包一定面积的鱼塘(约350亩),在未经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已极低的价格承包给本村以外的村民(注:有人愿意以500-600元每亩的价格竞标,但是村里相关负责人或组织却以240元每亩的价格承包给承包人),大部分村民认为此事程序不合法,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向那些部门以及以什么理由投诉这一事情?
村委在2000年私自将土地承包给别人,现在村民想要回土地自己种,他们签订的合同有效吗,我们该怎么办
将合法开采(碎石)的集体荒山,遗留下的石头平地,自行投资建设成有1米厚的土地。并投资近十万元用于搬运改良土壤、构建排水设施、及围墙等活动。将原有的石头平地提升为具有养殖、种植条件土地。请问如果政府因开发区建设,土地被征用,有哪些赔偿?
忠县在年前都还在宣布农转非土地的赔偿细则: 第二章 退出和补偿 第七条 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规定的准入条件、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居民为本细则规定的农村承包地退出对象。 第八条 转户居民可按有关规定流转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按本
我在本村有一个养殖场,土地使用年限是30年,到现在还未到期,但是由于平改,马上要征收土地,现在我的养殖场被下发通知,要求我自行拆除,要不就要强制拆除,通知上说我土地的使用已经过期,属于违法建筑,可事实上我的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2010年2月,我(外村人)和一个村书记签订该村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中有村书记的签字、手印和村公章,以及5名村民代表签字。1、事后我发现村民代表签字可能是书记一人伪造的,书记本人签字、手印、公章都是真的,我想知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2、如果不具备法律效力,我是否可以告他诈骗?3、土地我一直没有耕种,但听村民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