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再婚,父亲名下的一处房产目前不想过户,同意做遗嘱公证留给我们姐妹三人,同时和再婚对象签署婚前财产公证,另外提出来结婚后居住我的一处无产权的房屋(因为父亲名下的房产我在居住),而且父亲提出他百年后让对方无条件居住至百年或再婚,我的问题是:1、这两个公证能不能保证父亲过世后我们能正常继承和过户(不需要对方的参与)2、对方无条件居住的要求合理吗?如果签了协议是不是在父亲百年后就必须让对方居住。 我们姐妹的意思是房产过户,父亲再婚住到我的那套房子里,他百年后我们就和再婚对象再无瓜葛,也不想让她在这个房子里继续居住。
我妈妈去世一年半,现有一栋房子在居住,51岁的爸爸再婚,对方还带有一名15岁女儿,我怕以后爸爸离婚或不在了,继母会分我家的房子,爸爸答应不让继母知道的情况下写个证明,证明房产产权归我,但必须为他们养老,不知道这个证明怎么写才会保护我的权益,还有这个证明在法律上起效吗?对我有用吗?还需要什么吗?
我妈妈去世一年半,现有一栋房子在居住,51岁的爸爸再婚,对方还带有一名15岁女儿,我怕以后爸爸离婚或不在了,继母会分我家的房子,爸爸答应不让继母知道的情况下写个证明,证明房产产权归我,但必须为他们养老,不知道这个证明怎么写才会保护我的权益,还有这个证明在法律上起效吗?对我有用吗?还需要什么吗? 我妈妈去
你好,我的老家是安徽省马鞍山市人,事情是这样的,09年底,公公为我们买了套结婚的房子,我和老公10年结婚,因为我们在外地上班,所以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可是去年婆婆去世,现在公公准备再娶,所以我们想把房子过户到我们的名下,可是公公说房子还贷期间不可以过户,请问,如果公公结婚了,那那个女人和他的孩子有
92年我爷爷在退休前,单位分配给他一间集体宿舍房居住,没有房本。(我爷爷的原单位也已经不在,经过重组为新公司了。能证明原单位分配给我爷爷一个人这间宿舍房的老员工也相继去世了)。当时我爷爷随即把户口迁入该房内。之后我爷爷与一退休老太领证结婚。两人一起住在该宿舍内。5年后,该老太也把户口迁入。2008年初该老
(后奶:以下称刘) 刘与我爷爷婚后只盖了五间平房但是这也是给我父母盖的婚房并且是我爷爷出全资,11年我父母在征得我爷爷与刘的同意后出全资在老院子上盖了房子,我父亲因为盖房子于12年过世。14年我爷爷过世。今年刘上告法院要求与我和我母亲平分所有房子。这个院子里唯一与刘有关的也就是我父母结婚时的婚房,其他的
您好,律师,再婚家庭,女方再婚前拥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产(前夫去世遗产),再婚后,女方及女方子女出资更换新住房(作为前夫遗属的资格调房)。新住房房产证无男方姓名,男方也未出资。现女方去世,没留下任何遗嘱。该房产如何能过户到女方子女名下。
我姥爷刚过世了,姥姥在2005年过世,生前没有遗嘱,我姥爷下面有我妈妈和我姨两个女儿。现在,想把老人名下的房子卖掉,我妈和我姨平分。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碰到一个问题,是去做公证的时候,公证处要求我们提供我姥爷姥姥双方父母死亡的证明,两位老人如果活着都90多岁了,他俩的父母早在解放前就过世了,相关的资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