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产假在8月份结束,休产假之前,公司已经有新人顶替我的职位,接着一个月我的座位上也有了别的人。 产假满之后,未曾有人通知我上班的事情,我回去单位也没有位置,我曾与总经理助理沟通过是否上班的问题,回复是可以先将保险挂在单位,辞职手续可以暂时不办理。 等到10月份的时候,老板说叫我不用去上班了。 请问他们这样的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 我可否申请劳动仲裁?我能够得到哪些赔偿?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以下说的事情该如何做。 我是9月21号下午去一家服装店工作的。在面试的时候,其中一位和我说,这个服装店走的是什么什么制度的、反正他那意思就是有社保之类的,交三金,叫我大可放心。每月有4天的假日。于是我便去上班了。在国庆前几天,我与老板说,我们国庆是不是也有三倍的工资?她说有。
我在那个饭店工作6个多月,工资不是按时发,每天上班10多个小时没有休班,有事请假还很难请,所以有的时候晚上不回去也没有请假,因为这个老板开除我,半夜3点把我赶出来,一个多月的工资没给我,请问我能要回来吗
您好,我产假在8月份结束,休产假之前,公司已经有新人顶替我的职位,接着一个月我的座位上也有了别的人。 产假满之后,未曾有人通知我上班的事情,我回去单位也没有位置,我曾与总经理助理沟通过是否上班的问题,回复是可以先将保险挂在单位,辞职手续可以暂时不办理。 等到10月份的时候,老板说叫我不用去上班了。
我做的是网吧工作,也就是网管。今天在办公室开会的时候。他说我们上夜班的人。经常在上网,然后提出以后捉到就扣工资,(这是提醒我们勤劳点)我就说了句。我们都是2-3点少人叫的时候才开始上网的。他就问我是不是不把钱看得重。我就便回答了“是”。他就说。你走吧,你不用来了。当时我很无语,然后出去跟主管说了这事。
我在温州明泰公司上班当朵唯的督导,上了2个月左右了,路费报销的,但是报销单一直不批下来,工资才1500,叫不到促销员扣我工资了,才拿了1400的工资,老板又叫我去温州总公司开会,龙港到温州来回要90,我是有点担心他报销单不给我批下来,因为做到现在都没批下来过,工资本来就低,我就说不去了,老板电话打过来问我了,
因某些原因跟公司辞职,交辞职信时,老板就让我不要上班了,算谁的违约?
4月份来公司上班,8月份公司才与我签订1年合同并交保险,10月14号因为一些工作事情和个人原因申请辞职,10月16日递交辞职信的时候老板便叫我不要打卡上班了,并马上去停保险,工资与其他员工发工资时一起结,但是老板说我违约,请问这个是谁的违约责任,我申请辞职并没有说当天就不上班,老板不让我上班了是不是他也违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