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3月19日购买张三的门面,并于当日签定购房合同交清房款,后由于张三一再拖延,才于2011年7月1日拿到房产证,幷做了委托公证,但是我 于2011年10月去 过户产权时发现该门面已被法院查封,到法院一查才知道,原来张三在2011年4月由于债务问题,通过法院调解已将该门面抵押给债主李四,法院已经判给李四,但是李四也未过户,张三现在人已经不见了,门面产权现在还在张三名下,处于法院查封状态,请问律师:我能拿回门面吗?
我购房在李四之前,而且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财产查封等的规定》第17条实际占有、支付全部房款、第三方无过错,法院不的查封
我姐姐和我姐夫结婚后没有房子,我外甥5个月大,公婆房子要征购,征购后的房子给我外甥一套,房产证写的是我外甥的名字。另外还有一个很特殊的事情。我姐姐的户口是天津的要转回新疆落在我姐夫头上,当初他们结婚是回的天津领的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也是从天津社区开的证明户口落在我姐夫头上的,我现在想问,我姐姐的户口
去年10月未取得前,我同买房中销售间商签订房屋认购水单(中间销售商是受开发商委托销售房子中间商),并交定金8万元予中销售间商,与中间商约定今年购房,现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始进行正式销售,由于价格与之前约定回落较大,我想问之前与开中间商签订的协议是否违法,我可以取回定金吗,或我可以按现在的价格成交吗
现在我收到正式合同,发现去年10月开发商未取得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我的房屋认购水单是同买房中销售间商签订的(中间销售商是受开发商委托销售房子商人),并交定金8万元予中销售间商,与中间商约定今年购房,现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始进行正式销售,由于价格与之前约定回落较大,我想问中间商直接签买房协议是否违法,之前
能否买这房,和房卡及铁路房管所开的收票能否有效证明产权归我所
专家你们好 ,我想问一下,铁路单位的经济适用房,是二手的。我是劳务合同工,可以买但是房产证办不下来,只有一张房卡。和一张收据,如果以后面临着内部折迁和其它,这样的私下交易房能不能要!
事情是这样的,在2000年一单位集资住房,因某职工金济困难多次求我与他合伙共同投资一套120平米的房间,他说如不合伙集资该房,他这辈则再没希望了,我实地看了住两家分住清楚,请问他是本单位的职工,我有权与该职工合伙投资该房么?假如写有合伙合同协议书,内容要约投资非常明确,有双方夫妻签名手印,有中证人,书写人,在场人各
事情是这样的,在2000年一单位集资住房,因某职工金济困难多次求我与他合伙共同投资一套120平米的房间,他说如不合伙集资该房,他这辈则再没希望了,我实地看了住两家分住清楚,请问他是本单位的职工,我有权与该职工合伙投资该房么?假如写有合伙合同协议书,内容要约投资非常明确,有双方夫妻签名手印,有中证人,书写人,在场人各
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交给中间销售商的定金和差价,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能否取回
去年10月未取得前,我同卖房代理商(开发商委托销售房子代理商)签订房屋认购水单,该水单开发商未签字盖章,并交定金5万元及差价代理商口头说的逃税4万元差价款共计9万元予中销售间商,与中间商约定今年购房,现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始进行正式销售,由于现在价格与之前中间商签定的未取得预售证前价格回落较大,我想问之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