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我奶奶和爷爷将一个房产赠与给我并做了公证。当时由于经济困难没办过户。现老人逝去,当地房管局不给办理。如何处理这种事情,公证是否还有效。
老夫妻1994年用村中地契换购楼房一套用于养老,交款时村干部建议女主人不要写自己的名字,女主人未多想,交款收据上写下了长女的名字,随后又资助长女一家在棉一要职工福利房一套,2008年女主人突患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长女不但不尽孝道还屡次找两位老人的麻烦,目的是要两位老人给她一家腾房子,还要与老人断绝血缘关系,
因母亲过世房子无法户,去公证只能做赠与继承公证,因为还有一女,不想给女房子,所以公证的事不想告诉她,公证也就无法办了,请问还有其它办法让父亲把房子给儿子,日后女儿无分配房子资格,办法也具有法律效力!悬赏15分!
爷爷奶奶有自己名下的房产一套,但房产证被叔叔和婶婶拿着。1994年爷爷去世后,从95年开始就是大妈大伯照顾奶奶,父亲和姑姑出钱。期间95年小叔叔也去世,留有一子,婶婶从未照顾过奶奶。1999年,奶奶在律师事务所立遗嘱将房子留给父亲(遗嘱表述稍有瑕疵)。2003年奶奶去世后仍是大妈住着。2005年,婶婶以房产证在她手中,
婆婆把楼房赠给我,因为是老楼房都没有房产证,只签订赠与合同,不公正有效吗 婆婆赠与我的房子是否有我爱人的一半,赠与合同上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我爱人吸毒我婆婆不想把房子给我爱人
已将房屋产权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交与该人,并由该人一直居住在房屋中五年,但不办理过户手续,此赠与是否有效,能否认定该房屋归该人所有
我今年准备结婚,父母说要给我几万块钱作为嫁妆(其中一部分钱用来装修房子),我听说只要有赠与合同,明确嫁妆只赠给我本人,这个嫁妆就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我想问第一: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吗?第二:如果这个说法是合法的,那么签订赠与合同时,除了我和我的父母共同签字外,还需要第三方(或者说我男朋友)的签字认可吗
我于2008年陪同我母亲及哥哥,姐姐到塘沽公证处做了我母亲房屋一半的财产赠与我及我父亲的遗产继承公证合同。由于没有及时到房产办理过户。我母亲今年8月份去世,本月我去房产局办理房屋过户工作人员说赠与人不在现场无法办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赠与合同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没有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有效吗?一方反悔怎么办?合同是不是就作废了。如果在过户手续还没有办下来,赠与方将该房处置给别人,受赠方有权要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