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上没有消费的具体地点,法院会采信么? 2、收据有没有证明力? 3、出租车票有没有证明力? 4、还有什么要注意的? 谢谢回答!!
先前的信息有错误,误认为对方无可执行财产,就没有进行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临近开庭,得知对方已趁假期潜回,怀疑对方有财产转移的行为。 请问如果申请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己的债权,法院支持力度大么?好使不? 如果不行使撤销权,是不是只能等对方有了可执行财产才能实现债权? 还有什么好办法没? 谢谢回答!!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被批准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一个案子的生效判决是以主债务人的公告送到期之日达起算,还是一般担保方的送达签收日期起算?现在情况是担保方已经签收送达后两年零二十天后提出了申请再审?他还有这个权利么?他如果走抗诉好操作么?
我和朋友一起投资,我把钱给他后他只给我写了个收据,后来他没有过多久自己不想干了就把公司卖了,我现在找他要钱他不给,我可以通过法律追回吗?
我和我朋友一起投资,当时钱给他了只写了个收据,也没有签合同,过了两个月他突然说不做了,把公司也卖了,我找他要钱他百般推脱,我可以通过法律追回吗 ?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4月份转了一辆私人运营但由公交公司管理的公交车,当时和前车主也签了合同,可6月初公司通知说我们这车在公司有欠费,让我们交清欠费,而这些欠费全是我们接车前的费用,我们签的合同也写的很清楚,接车前的所有债务由前车主承担,现在我们让前车主去交清自己的费用,一共18000元,可是人家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