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妹妹由于受到他人纠缠后叫来老公和朋友,结果将他人砍伤,伤残鉴定为六级重伤。但我妹妹没有工作也没有赔偿能力,由于她是单亲母亲,母亲打工,收入微薄,无赔偿能力。法院已经开过庭,公诉人说建议给我妹3-4年有期徒刑。家人的确赔偿不了,但被害人打电话威胁说要求加重判刑,是否可能加重处理?事处是由于被害人纠缠引起的,现在还没宣判,我们能否上诉?您能否给予代理。谢谢。期待您的尽快回复
我表哥在工地因材料和对方发生互殴,对方几个人就打表哥一个,后来我去帮忙,把对方打成重伤,现在我是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赔偿,我表哥和对方会付民事连带责任吗
对方曾是村干部,党员,曾在2008年因贪污,受贿被市检察院内判4年,而2011年7月份帮人拉票贿选,晚上酒桌将本村村民打了一顿,当晚不解恨,又请了4个人对其又暴打一顿,致使该村民轻伤,耳穿孔,请问刑事附带民事怎么解决
原告人在给公司要账时被欠账公司的保安科长等数人打成轻伤,起诉法院后正在调节。原告认为欠账公司负有赔偿责任,于是向法院书面申请追加欠账公司为被告人。但法院不予追加,理由是只审刑事案件,欠账公司属于民事。请问法院的 做法对吗?
1.我是车主,和朋友在一起喝酒,当时喝酒我当场喝的什么都不知道,可不知道情况下拿走车钥匙,开车造成撞人事故。现法院判了95万多元,而驾驶员已入狱,向这种情况车主是连带责任,我应当怎么赔偿。
2008年8月5日我老婆将我前妻小姑娘“故意伤害致死”,当时法院争取我和前妻意见是否附带民事赔偿,为了追究她的恶劣罪行我们要求严判达到死刑,法院最终判了她无期,我们抗诉检察院未批准,检察院、法院让我们签字,我们均未签,主要原因是犯罪定性不准,应该是“间接故意杀人”,为此我们没有提民事赔偿,再说被告也无法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