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服装设计师 近期作品中 使用趴趴熊这一卡通形象作为服装的图案 想咨询这是否构成侵权
我公司是为一家外资公司代工生产一种不在国内销售的擦拭布产品。(产品配方与工艺为我公司开发并拥有) 因为国内客户需要,我公司目前打算推出一种基本相同的擦拭布产品,我公司另外设计了包装箱与包装袋(尺寸几乎不变,图案完全改变),但是产品本身与给外方生产的产品几乎完全一样。 请问专家,我公司在这样情况下是
1.我现在正在新西兰留学,想从国内制作一些这里流行的动画片人物的毛绒玩具在拿到这里的店铺里面卖,制作并贩卖那些人物是侵权的我知道,但是如果我修改一些饿人物外形并不用原来的名字是否构成侵权呢?比如变形金刚、海绵宝宝之类的. 2.如果我把国内的动画片的毛绒玩具拿到这里来销售是否构成侵权呢?这些玩具如果没有在
画的原创卡通形象被一个主题活动所用算侵权吗?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您好,我画的一个卡通人物形象已经登记著作权,近日发现被一所城市开办的我们这一届80年代主题活动所用,具体是本活动展场一旁把我设计的卡通形象喷绘制作成一个很高大的卡片贴在玻璃上面。请问这种行为算侵权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请您指点帮忙。谢谢。
各位法律精英们,大家好!诚挚的请教下列问题:我公司准备进购一批其它厂家生产的玩具娃娃作为礼品进行赠送,此娃娃为近期电视里经常播出的一个很火爆的节目里的主角,是一只羊和一只狼,但此厂家是在没有与这只羊和狼的版权方签署任何相关使用手续及同意的情况下生产的。请问,我公司如果将这只羊娃娃和狼娃娃以礼品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