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撤销或者再审”民事调解书“,跪求尊敬的律师指点,万分感谢!
我也不懂,是法庭人写的:判双方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诉讼状中写有他家人去我娘家打我一案,(当时我报警了),只是写在了事实与理由里面:“请求判令被告一并承担我的抓伤费用”,当时厅长说:让我写调取证据申请书的,只有我写了她才有权利管理此案,可是等我写好给她拿来时,她却请假了,我只好把调取证据申请
跟开发商打延期交房违约金的官司。一审判决开发商支付2013年12月前未交房的违约金,12月以后未交房责任不归开发商负责。对一审判决双方都不服,都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现在只有购房人不服判决,申请法院再审。请问再审的诉讼请求必须是:撤销中级法院的判决吗?如果请求撤销中院判决,是否包括对12月前的违约金判
民事诉讼原告为个人,申请法院执行的期限是几年? 申请执行后,在已知财产情况、个人下落的情况下,并无可执行的内容,执行最后是终止还是已行政拘留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