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遇到这样的一个问题,我想买城中村的房子,但我是外村人,我买肯定是不明智的,但我有姐姐嫁到这个村子,请问我用她的身份买这里的房子有保障吗?能不能办理产权证,或遇到拆迁能有补偿吗?以后能置换吗?请劳烦律师解答下
我跟我老公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是我老公出的钱,现在卖掉了,准备再买,再买的话是我老公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肯定要写我老公的名字,怎样才能我有房子的产权
我和老公前两年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用的是老公妹妹的名字,现在怕以后老公妹妹的婆家出面争这套房,现在是写个声明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还是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率?
我和老公前两年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用的是老公妹妹的名字,现在怕以后老公妹妹的婆家出面争这套房,现在是写个声明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还是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率?
婚前购房 付首付60% 其余贷款,产权为男方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还完贷款,如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会考虑婚前男方先付得60%吗?
因为我在合肥有社保,家里在合肥买房子要贷款,所以就用我的名字买了房子,房产证和银行贷款都是我的名字,我家里有个哥哥我们都没有结婚,现在哥哥找个对象,女方要求把我家的房子转到我哥哥的名下,请问,我们是不是应该去公证一下房子是属于我哥哥的,还是有什么其他办法,我的要求是在证明房子是我哥哥的前提下也一定要
我婚前2008年购买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一人名字,首付为60%左右,其余为贷款,结婚后2011年夫妻共同将贷款还了,如果女方要求将房产证上加她名字,那是否离婚的话房子就平均分割?当时购买的房子现在已经增值一倍了,而且当时装修的花了15万左右全是我家出的钱,法院是否要考虑婚前男方自行支付的60%钱款及增值部分,然后剩
婚后,由女方母亲出资房子总价的14%和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房子总价的28%作为首付,余款由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但房产证只写女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女方有处理房产的权力吗?
我和老公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产权写老公妹妹的名字,再公证为我与老公共同出资,在法律上房子的归属问题?
老师你好,因为特殊原因,我与老公现在属于二次购房,按政策要支付六层首付,因为手头经济有限,但现又无居住地,所以必须要买一套房子。现打算,以老公妹妹的名义购买,可以首付三层,最后再办一个此房由我和老公共同出资的一个公证,在法律上能承认吗,房子在归属问题还会不会有什么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