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其子女户口未迁出原村,但无法享受村集体组织分配、分红。我想了解我和其子女为什么不能享受本村福利福利?
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村干部是否可以因为结婚为借口,剥夺原本可以享有的卖集体土地的钱.甚至可以不支付农村医疗保险卡的费用?而我的户口依然在当地,却被告之将永远不能享用任何相关的利益,以及我即将出生的孩子,户口只能作为暂挂,这有法可依吗? 补充一下,我是女方。他们是否可以因为结婚而取消我所有该得的福利?谢谢
我是1970年出生的,父亲是城镇户口,母亲是农业户,按当时政策是只可以跟随母亲落户的。村里的分地,招工。。。我们都跟其他村民一样,享受同等的待遇。可是在这次的征地补偿费上,村干部以我母亲是出嫁女为理由,以村规民约为依据,而拒绝将征地补偿费用发放给我。请问,村干部的做法正确吗?我是不是可以享受征地补偿费。
我于五年前离婚,生有一女,现年8岁,离婚前因为工作的原因,女儿一直多数跟着爷爷和奶奶,所以离婚之时也同意暂时由男方监护抚养,开始由于男方一直想复婚,所以我们相安无事,探视女儿很顺利,可是几年前男方见我不同意复婚,就与另外的女人组成了家庭。当时他的父亲中风了,奶奶也无法照顾到我的女儿。从他和另外的女人
我是非农业户口,读书回来没有分配,在家务农,后来生了孩子在村里落了农村户口,现在村里出售土地,但不给我的孩子,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
父亲原是本村出纳,几年前因经济犯罪已被 判刑。请问村委有权因此擅自停发包括其家人 在内的一家三户九口人的集体分红吗? 杨生
对于以下条例是否合法为了XX集体稳定可持续发展,本人深刻考虑,自愿放弃南海区11号文规定的关于“出嫁女”子女的相关权益及XX村的一切权益。并保证对该事不再提出异议。 补充:关于这份文件,要村委会要求我们外嫁女签定的,不是我们的决定。那么我们外嫁女的子女有没有享受与外嫁女同样分红的
我们村委会在1985年建有几个集体小水电站,经济效益还不错。但是,在经济分红上,凡是非农业户口的本村村民都没份。不管你是几时农转非的。
上大学户口迁了出去,现在户口是单位集体户口,在外买不起房子,老家拆迁,政府说我户口不在家,不能安置。上了学连个窝都没了,怎么样才能争取我的合法权益呢?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母亲去年已故,留下父亲在家。父亲行动不便,我有一姐一弟,都已成家。现在弟弟出外谋生,不愿照顾老父。父亲就我弟弟一个儿子,他不照顾,不赡养。我和姐有责任和义务去照顾父亲吗?假若我和姐都不照顾,需负法律责任吗?何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