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在开办某公司之前,租用了某写字楼作为临时办公场所,所租用楼层的使用面积为300平方米,双方约定:“租赁期限暂定一年,年租金10万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之内承租房一次性支付租金,出租房交付房屋。合同中对发票、装修装饰、维修和转租等事项均没有约定。A公司支付租金并进驻以后,要求对方提供发票,对方以合同没有约定为由不予提供。A公司因办公所需,未经出租房同意,重新对房屋内部进行了装修,增设了隔挡,将房屋分割成若干小间,共花费5万元。A公司租用2个月后,发现屋顶漏水,严重影响办公和使用。A公司租用6个月以后,未经出租房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了B公司,由于B公司使用不当,对房屋主梁造成了损坏。1、合同没有约定发票事宜,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A公司是否有权利要求对方提供发票?为什么?2、如果A公司同意对方不提供发票,只开收据入账,A公司是否存在涉税风险?理由?3、一年租赁期限届满后,A公司要求出租房补偿装修费用,出租方要求A公司拆除隔挡,恢复房屋原状,双方的主张是否具有法律依据?理由?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及有关规定,A公司应该如何处理租赁房屋的屋顶漏水问题。5、B公司对房屋主梁的损坏,应当有谁向出租方负责赔偿或修复?理由?
我买了商场的一间铺面房,现在商场以甲方身份要让我签订租赁合同,这合理吗?
商场以统一管理为由,要把我的房租给我,这我难以理解。还有,如果商场把我的房租给第三方,以三年为期,期满我若要收回房屋还要给第三方赔偿装修等费用。也就是说只要我签了合同,就意味着我无权要回房屋。如果我不和商场签订这份合同,商场就不让我装修自行经营或租给他人。请问高人们,我该怎么办?
签订的租赁合同非常简单,仅提到月租1000,一次付1季度,在5月就预付了9-11月季度的租金后,房主于今日告知房子最晚可以租到12月,于是开始找其他房子,决定近日搬出,请问在没交押金的情况下,可否把剩余预付的房租要回?
你好,我最近想做生意,但是我从未租过房子,今晚房东和我签房屋租赁合同,我不知道怎样和他签才不对我的利益有害,并且我才十八岁,我怕和他签得不正确,遭上当了。能帮我解决下问题吗?非常感谢。
我与一大型卖场签订了3年的租赁合同!2011年8月31日起应开始支付新一年度即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租金! 在合同中有以下条款,我觉得存在有问题!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备注 2011年8月31日 18975.0元 全年租金免4个月再打8.4折
如果出租个人及出租物在承租人的工作场所发生意外事故至出租人身亡,该如何处理?謝謝! 是否可以向承租人索赔,赔偿金额如何计算,另外他的遗体是否要留着,直到事件处理完?谢谢!
我要将自家的承包地(明确四至)租赁给别人种植农作物,但不能在地上盖房子,不能种树和挖地养殖。到期后地上物归我。 是否有标准文本?
租赁方是商贸公司,其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服装批发零售,食品,小家电,婚庆。以这个商贸公司的名义,出租商场的门脸房。这个商贸公司有权出租房屋吗?用商贸公司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这样的合同合法吗,可以解除吗?
租赁方是商贸公司,其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服装批发零售,食品,小家电,婚庆。以这个商贸公司的名义,出租商场的门脸房。这个商贸公司有权出租房屋吗?用商贸公司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这样的合同合法吗,可以解除吗?
我现在要租一间门面房,房东说房产证抵押给银行了,有房产证复印件,还可以看下他的身份证。签合同时摁手印,我现在签得合同有效吗? 现在我们只签一个合同,他不想让复印他身份证还有产权证,签订的是如果银行收回房屋,现在的转让人返还我的转让费(我们这个是三方合同)。如果这个房东的产权证复印件是假的,合同还有效
我们4个同事租了一个套三的出租房。合同是我个人出面签了一年,其中一个房间是两个同住。现在租了9个月,还剩最后3个月。他们突然说不住了。我和另一个要继续住的同事就把房租全部交齐了。现在他搬走要求我们退了押金把他们那部分押金还给他们不然要转租给别人。我意思是他们搬走,我们有权利选择搬走或者继续住,况且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