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老师;他人06年起多次向我借款多达20多万元。经向法院起诉并立案审理并胜诉,但被告至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已超过3月余,为此原告向法院审请强行已有两月余,现经察明被告在原有住房的情况下有购买了一套价值60多万楼房一套,原告请求法院察封此房,可法官告诉说‘此房还未办房产证’不能查封。但可通过物业斩做扣留,并要求原告必须先写出申请才能办理,请问老师申请是否必写、而且这个申请怎么写、请回答;谢谢
本人前年6月向邓某借款16万元,利息每月6%,到手是150400元。(当时没有签下任何借贷文件)直至到今年3月,我每月都付利息,共付了9个月,共86400元,到最后我打算跟他商谈,到3月分为止,我每月还的钱就当做还本金,2011年的12月之前还清,口头答应了。但过了两个月之后,另外是典当公司X某直接找我,他说邓某现在欠我16万
民间借贷,借钱的用途用于还赌债,但是向他人借钱的理由并没有明说是还赌债,而是与其他理由,借钱都有写借据和利息。时间大概从2006年开始,期间的本金未还,但是有的借款利息还的已经超过本金了。现在破产,无能力偿还,涉及借款金额大概300万左右,债主12人(实际未还90万);现债主向法院起诉90万,并控告与咋骗罪。请
经好友介绍,被告向我借款并承诺3个月清一次利息,月息一分五厘, 2008年7月1日借给被告现金八万,2009年1月22日还现金五千元,2009年7月12日还五千元,2010年9月6日还一万五千元。 同日一日2008年7月1日借给被告现金两万,2009年8月27日还一万五千元。 2008年8月1日借给被告现金三万,至今分文未还。 2008年9月11日借
现在家里遇到一件大事不知道怎么处理。爸爸借了几万块钱给别人,现在借款人跑了,听说他同时借了很多人的钱,现在跑路半个多月了,想请问各位律师,我们是否可以有什么办法来追回或减轻损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