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个四岁半的小女孩在幼儿园被另一小朋友推倒胳膊受伤,治疗费用共花了一万多,在两次住院治疗期间园方没有一个老师或负责人前去探望,也没有一个电话来跟家长了解伤情,家长打电话给他们问治疗费用怎么解决,园方说让家长先出钱治好了再说。现在孩子的胳膊上留下一道两寸左右的的蜈蚣形疤痕,家长要求学校赔偿1万块,其中不包括孩子的精神损失费后期治疗费以及家长的误工费。但是学校以孩子有保险以及农村合作医疗为由一口拒绝,他们认为孩子受伤就值三千块。后来孩子的父母说不想为难学校,让他们给5000,后期治疗家长自己负责,但是,园方还是不肯,只是把价钱抬高到4000。说我们不服可以上诉,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推倒孩子的小朋友的家长有责任吗?望好心的律师们能尽快帮帮我们,本人在此替孩子的家长说声谢谢啦!
我儿子在幼儿园被另外的一个小朋友的脚绊倒,摔在墙角上,右眼角摔了2公分长的一个口子, 在医院缝了3针,现在1个多月了,脸上留了疤,我想以后给他做美容,请问美容的费用 该有谁来付?
孩子在卫生间时,由于地滑而导致脸部受伤,被缝了六针。脸上估计会留下疤痕,而之前就有学生滑倒受伤,但校方不重视。所以我想问,校方该不该负责?如果要赔偿又该怎么赔偿? 谢谢
我家孩子两年前在幼儿园上卫生间的时候,当时在没有老师看护的情况下,将一女孩推到在卫生间的水泥台阶上,导致孩子眉骨下方受伤,缝了三针,如今,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孩子的疤痕虽然还有,但是已经不太明显了,现在受伤孩子的父母要求幼儿园承担将来长大后美容的费用,幼儿园告知我说,如果承担我们要一起承担,请问,我们
孩子在幼儿园眼睛受伤,经治疗,花费医药费1万元,家长要求做进一步检查,并索要赔偿10万元,请问如果通过法律手段,幼儿园最多赔偿多少?继续检查费用是否由园方出?
我是一所幼儿园的负责人,前几天我园放学孩子排队的时候 一个小朋友踢了另一位小朋友一脚导致该小朋友摔倒小腿骨折,当时老师也在场并大声阻止也尽到了看护的责任,并在事发后及时通知了双方家长把受伤孩子送到医院就医。请问幼儿园在这次事故中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肇事孩子的家长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不是孩子一送
我儿子在幼儿园里由于老师监管不当,刚拖过地时小孩子不小摔倒,倒致下巴下一4厘米的伤口,深到骨膜,缝了7针。医药费是学校付的,学校自出事后并未有人出面说明什么。医生告诉我孩子下巴处将来会有一疤痕,我们应该有什么合理的赔偿。
我的孩子于3月9日上午在幼儿园被小朋友推倒摔伤,致下巴处缝了三针,当时及事后校方和老师的态度很好,但小朋友的家长至今没有一个诚恳的态度,我很是气愤。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走法律途径会是怎样的结果?对方(小朋友的家长)会承担怎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