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车与一电瓶车发生小搽碰,交警要扣车,我们要求到交警大队当面解决,交警一定要叫拖车并扣31天。我抗议出拖车及停车费,有朋友也表示抗议,当即被押上警车,并被扣以防碍公务,要拘留。罪名是他把车顶警车,事实上我朋友的车在停车场里,他都没上过车,他想帮忙调解的。当场都有摄像头,但是交警不去查看录像,不去调查,直接拖车走。
肇事方负全责,肇事者交到交警大队作为受害方的医疗费用的钱,请问交警大队有权扣押吗?应该在多长时间归还
肇事方负全责,肇事者交到交警大队作为受害方的医疗费用的钱,请问交警大队有权扣押吗?应该在多长时间归还给受害方吗?如果不给怎么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