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路上,天下雾了,我低速行驶看见前方我轿车在快车与慢车到之间发生严重追尾,我距前车十米左右停下,却被后面货车撞到被推行到前方事故车尾部
高速公路未正式通行,我们和守卫交涉了下就被放行进入。上了高速后下起了暴雨,途径一隧道前时(我们走的右边隧道被施工车辆堵住了),因为两隧道中间是水沟,但是没有安全标识,发生翻车事故。现1人轻伤,1人中伤,2人重伤。这个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打官司的话,胜算如何!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下:高速公路追尾(两大挂车)下大雨的中午能见度低,因前方修路前车没打警示灯和尾灯,我方追尾,我方驾驶员受伤,副驾当场死亡,责任如何划分?多谢!
与前方车在高速追尾后来因协商不成下车交涉,后方车俩将其一人致死,一人致死伤,事故认定责任应该怎样划分
我朋友在回家的在高速公路上与前车发生了追尾碰撞,后因协商不成,下车交涉以致后方车俩车速太快将两人一人撞飞致死,一人拖着摔了20米后现还在抢救,请问大家3方在这场交通事故当中各负什么责任
在距离高速路出口一公里处,A车从超车道打转向灯欲变到右车道(打转向灯后让过去了一辆后方来车),后转向右车道。这是B车从后方撞到A车的右后车尾,B车继续前行,A车方向失控又撞到B车的左后车尾,A车方向依然失控且右后车胎已爆,继续右装,成了逆行。B车继续前行撞到的左边的防护栏上停了下来。请问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前几天丢了快手机,手机卡找到了,有人在用,但是他的手机卡是买别人的,而且卖给他卡那个人找不到了,他是否有责任?是否需要赔偿我手机? 如果那个人有责任,需要承担多少?
对方酒后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使[严重酒后],我方驾驶电动车也在机动车道行使并从后面超过前面的酒后驾驶者[酒后驾驶者骑电动车在机动车路上左右摇摆所以才超车],请问这种情况责任应该怎样划分 补充:超车过程中我方电动车的尾部和酒驾者的电动车头部发生擦碰造成酒驾者跌倒在地
行人没有走人行道被我们的车子碰到了,主要是老太太,碰到倒在地上头流血了,这个责任是如何来处理的。我们做为车主方,要如何处理这件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