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广西银行学校会计专业的,2009年我们在学校考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合格。(是学校帮我们报名的)我们是2011年毕业的,今年我们拿着毕业证去领会计证的时候财政厅说我们那届考的会计证全部都被作废了,理由是:会计从业资格证是毕业起两年内面试: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 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毕业证签发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科目 而我们那是只考了《财经法归与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和《珠算》 现在过了两年才跟我们说被作废了,我想请问下我们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这应该算学校的过错还是财政厅的失误
请问我们公司已经由省司法厅审核批准了,最后是否还要去省高院备案才能从事司法鉴定工作。 我公司是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现申请工程司法鉴定业务,省司法厅已审核批准了,请问是否还要去省高院备案才能从事业务?
我的证于2008年6月3号到期,因本人在单位上班,无人通知我换证,我想问下是否还能补换,需要怎么做?
你好! 十二年前,我毕业于会计专业。 毕业后分配到事业单位从事的岗位却不是会计岗位! 工作十二里自学完成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在这期间单位拿我的会计证去审,却没有还给我! 原因是:不是在会计岗位上工作就要没收!因为自己不是会计岗位,我也没有想到再去追究。 今年十月份,单位的会计因为调动走了!单位却要我
看到两个案例,一个是资产管理公司把不良在产整体打包给信托公司,另一个是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汽车金融公司将对借款人之整体债权出售给信托公司),两者都经过了公告,两者都是债权转让给信托公司,前者无诉讼主体资格,后者却肯定了信托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为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已经一年多了,从2010年2月24日,到现在,但是一直未给我交纳社会保险。直到我今年四月去公司询问时,才给我交纳,但是只有四月的,以前的却未给我交,去询问时,负责人说,以前的不会再给我交纳了。因此我感觉。这个有违法律,想问大家,公司的这种做法,我应该怎么去维权,
一朋友想借我保险业务从业资格证和银行账户使用,承诺只用于出他的保险销售奖励,不会对我本人有任何影响。请问是不是真的对我无影响?谢谢指点。 注:我和朋友非同一单位
我居住在海门,要考会计上岗证,有一门课程要去当地财政局培训,但要交260培训费,也就是会计电算化。我为了省这笔钱,在南通电视大学认识一位和我所学专业一样的朋友,问她有没有会计电算化这个软件,她说有的并给了我一个U盘。然后我就拿回家拷了一下,原来这个软件和我这边财政局所学的软件一摸一样,于是我介绍给同学,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财政局对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的一些问题: 1.财政局是根据那些相关的法律或文件对会计从业人员实施收费的。 2.财政局强制会计从业人员买书,是否合法。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财政局对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的一些问题: 1.财政局是根据那些相关的法律或文件对会计从业人员实施收费的? 2.财政局强制会计从业人员购买书他那里的培训书,是否是合法的? 谢谢各位大侠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