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家占用土地的搬迁户,已经在政府的安置点住了6年左右,因长年患有风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现在住的安置点房子矮小,房顶是铁片,四周是泡沫外面一层粉刷水泥,下雨天满屋都是水,夏天热铁片烫得无法在房里,因此长年带病的我无法在坚持了,所以向政府多次要求,早点化给地基,但仍没有明确答复,最近征用我使用的那块土地上,政府停止建筑,因此我向管委会请求过两次暂时盖临时房,答复是我们会安排,等了好长时间也无音讯,所以我想好多搬迁户都早盖了,政府也没说什么,那么我也暂时盖盖临时房,等他们需要再把房子拆就可以了吧,于是我用锄头一锄头一锄头的挖,花了将近2个月就挖平了,就开始建房,可是我刚盖出来,当天管委会就带来了30人左右说违法一句话,就把我辛辛苦苦盖的房子给堆到了然后就走人了,就这样走人了,第2天早上我带着孩子去管委会平理,可是负责人不在,下午去又说不在,第3天再去也不在,打了好几个电话一个关机,一个不接,我想既然你轻松把房子推到,那么你也应该轻松出了给个解释,没必要躲躲藏藏,于是我去,县里反应了,也没有明确答复,州里也一样,我不知怎么办,是我真的违法了吗?那么在我之前盖的那些人是 神仙吗?还是国家有两个政策吗?最让我难受的是连本县电视台都播出我家违法,我崩溃及了,真的无勇气在这世上,可是不知向谁诉说,我的心和脑袋像要爆的炸药,真的难受死了,我真的很痛苦,是不是我真的错了,我该怎么办,怎么办?请给我明确答复?谢谢你们了
手里有一块土地,是出让性质的,如果政府要来征用这块地的话,我们的收入会不会缴纳土地增值税,我们以前准备交易的时候要缴纳60%的税! 求解 谢谢
各位律师 您们好! 我把我现在买的商品房的有关事项说一下: 1、开发商在我们签定合同时口头承诺是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但在合同上并未注明只是用电脑字体在上面打了“×”这样的符号,但在交房的时候我们见到国土资料上写的是33年,请问开发商是否有欺诈我们的行为,我们是否有权向有关部门讨回公道,享受国家规定住宅
城市水果市场原属于村政府所有 居委会承包后是否有权在合同期间10年内 擅自卖掉这些土地? 已经卖掉了一半 这是不是违法行为?
开发商利用国家征用的土地建设客运站以后,剩下的土地建造商品房是否违法?
如题,政府征用土地修建客运站。其面积不会太大,而开发商利用此机会,拍买了本村31亩土地,其客运站建设以后,剩下的面积修成商品房,高价出售,请问,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应该对该村的村民进行除?拍卖款以外的赔偿
我有一块宅基地,在几年前就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在该土地上打了石头地基之后,由于经济条件不好一直没有建房,现在镇上不允许我们再建房,而且说要无偿收回,请问镇政府有权无偿收回我的土地使用权吗?我该怎么办?
国家在1999年是否颁发过《农村土地使用证》?我村继1984年以后在1999年曾经颁发过新的《农村土地使用证》,但是不久以后又大部分收回了,我父亲的仍然保留着,上面记录的土地与1984年的《农村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变化很大,请问1999年的《农村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