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夫妻共有财产为300万,对方是过错方,目前却只同意平均分割财产。
为了争取合法权益,我希望通过法院裁决多分财产。
在律师费的计量上,如果按照标的百分比提取律师费,如何计量比较合理?怎样是常见的计量方法,我希望对合理的方式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谢谢律师的回答,因为案情比较复杂,我担心官司一次不能打完。几次下来,房产没有得到多少,手头不多的现金也无法承受高昂的律师费。这样不如协商解决,哪怕财产上吃了亏、感情上吃了亏,还不至于把不多的现金也搭进去、还借债了。
对方是过错方,目前却只同意平均分割财产。假设夫妻共有财产为300万。
因为案情比较复杂,我担心官司一次不能打完。几次下来,房产没有得到多少,手头不多的现金也无法承受高昂的律师费。这样不如协商解决,哪怕感情上受伤害、财产上吃了亏,还不至于把不多的现金也搭进去、说不定还要借债。
有两个问题: 1.我父母结婚后,与爷爷奶奶生活一起,房子最开始是公房,属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过世后,房子转为父亲名下,前几年父母已买下产权,如果父母现在离婚,这个房子应该怎么判呢?是父母平分?还是我和父母都有份,分三份? 2.我的收入存款想存死期,但是当时不在北京,让妈妈存的银行,所以银行存款是妈妈的名字,如果妈妈爸
夫妻双方离婚,没有什么财产,只有一套房子价值80万,女方身患胃癌,男方天天找茬,多次报警,实在过不下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想请律师帮忙打官司,律师费多少?是按财产比例收取吗?财产是不是就是房子的价值? 很急,不想再拖了,盼回复!
我要离婚,但问题很复杂,想咨询一下当地律师,希望获得帮助,谢谢。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与老公结婚一年多,(按登记日),现有一对龙凤胎,生下孩子后与他妈住在一起,家庭矛盾不断,我与他妈无法相处,而他总是怕得罪他妈始终站在他那边,导致现在我们夫妻无法生活下去,感情破裂,多次协议不成,现在他要两个孩子,但是我坚持要女儿,因为他们家重男轻女,我怕女儿在他家会得不到善待,
丈夫在外面有外遇,经常酒醉后回家对妻子孩子实行家庭暴力,现在实在无法与丈夫共同生活,离婚中却存在财产分配问题:房子是其父母分配给他,房产证婚后取得,名字是丈夫一人,结婚已有由10年。现提出离婚,其父母要求取回自己的房子,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到底我有没有这套房子的财产分割权?
邹律师您好。 请问,我应该去哪里投诉呢?我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乡。 [这是刚才的问题: 由于乡政府拆迁,本人对不合理的拆迁协议没有签字,被乡里停工(我本人在乡办企业上班),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律师您好!我是2010、2011二次离婚起诉,两次都判不离。第二次判决:以证据不足感情未完全破裂驳回。这两次起诉之间发生了对方伤害我家人的情况。两次开庭双方均未请律师,但对方在法院托关系了。我对法官开庭简单断案草率很气愤,对家庭财产一字未审。2011.6.3上诉状递交到一审法院。8月初给对方送达的上诉状。上诉4个月后
律师提出:基本费用为5000元,其他的律师费要和标的财产(假设300万)成一定的比例关系。 情况是:房产房产证未办完,贷款也没有还完。如果法院不判房产的所有权,只判使用权。这样律师费如何计算? 另外,如果对方在判决前撤诉,律师费如何计算? 虽然可以说和律师商议,但是我想也有一定的规定作为依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