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下岗工人,在一家手机专营店做更夫,5月30日晚5点钟左右商店已经关业由于营业员陆续往外走所以门没有锁,这时进来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要看手机,我说已经关业了,他们还继续往里走,我又进一步阻拦对方因没看成手机很生气张嘴就骂人,我当时也很生气就回骂了一句,这下捅了马蜂窝他冲过来就打我把我追进营业室里边一顿殴打我们好几个营业员也拦不住,把我的绒衣扯个稀烂,眼镜也打碎了,我在这种情况下被迫捡起身边地上的链锁向他抡了几下,把对方的头部打了一个小口出血了,他更疯狂了,三番五次冲进营业厅对我进行殴打,我只好报警,警察来了以后他不但不听警察的劝阻还对警察进行漫骂并和警察扭打在一起,事后警察要求都到派出所进行处理,不知什么原因他并没有去警察也就听之任之,只有我一人到派出所做了一下笔录就算完了,几天后,对方家长到我单位要求包赔医药费,并声称兜里有个照相机也被打坏了要求赔偿,我单位领导和他进行理论,后来一起去了派出所,据单位领导回来说派出所所长把对方家长说了,说你孩子把更夫打了把警察的衣服都扯破了,你们还来找什么,后来此事就不了了之了,没想到事情过去了五个多月10月10号派出所突然通知我去派出所,说让我给对方进行赔偿,否则要拘留我,说我给对方造成了伤害,我说我是在被对方殴打的时候不得不还手我这算是自卫派出所所长说我这是民事纠纷没有自卫这一说,我只是一个平民老百姓也不懂法,我只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触犯了哪条法律,派出所是否有权拘留我,我以上描述全部属实,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
我是一个个体经商户,昨天中午我在毫无根据被派出所和线刑警对的人抓到派出所,先收身然后又被拷锁在审讯室的刑椅上.就连我妻子也被抓来,同样收身后被审讯
甲男48岁和认识两年的女友乙36岁停车在野地里(不防碍交通和任何人),在车上谈情做爱后还在车里聊天时被派出所警察分别带到办公室(另把事主手机也拿走),直接告诉甲,如果告诉女方老公来了肯定用刀砍你了,看你也是老板就赞助点这事就算了。要不就告诉你老婆来接你,告诉乙老公来接她。我真没搞懂,搞婚外情没有违法吧,
前天晚上我公司一员工因没带工作服前来结算工资,我公司管理员不予结算(因公司跟员工有口头协议,必须在退还公司发放的工作服归还公司才给予结算工资),过后不到两个小时,此员工叫来一批社会人员强行前来结算,并殴打我公司部分员工(前来结算还是没带工作服),请问该员工构成什么罪? 另外,在该员工带了一大帮社会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如此执法,是否合法? 我们是浙江青藤文具礼品有限公司的股东黄亚芳、黄萍,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山东德派克纸业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的民事纠纷事件:2009年12月21日,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我公司再三催要调解书,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于2010年4月19
案例:得知被騙子騙轉匯錢後,已報案立案.如在及時處理下,完全可以將所騙的錢截住,而由於派出所未能及時處理,讓不法分子順利拿走錢,請問受害者是否可以狀告有關不得力部門.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在淘宝上开网店的,由于一笔交易发生了点纠纷,和一买家闹了点不愉快。然后昨天下午他们一群人4男2女(上海人,我是外地的)上门来闹事,气势凶凶的说不让我在上海呆下去等等的狠话,于是我报了警,民警来后,向我登记身份证号,然后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在他们向民警说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们
我朋友在一片有争议的竹林里砍了2-30跟竹子。结果时隔一个多月派出所在没有询问笔录和拘留证的前提下就将我朋友抓到了县拘留所,也没有任何书面的通知通知家属。
农村户口,60岁,女性,交通事故死亡,女儿城镇户口,派出所出具随女居住一年以上证明,是否按城镇户口赔
农村户口,60岁,女性,交通事故死亡,女儿城镇户口,派出所出具随女居住一年以上证明,是否按城镇户口赔偿.
昨晚派出所上门查扣我停在路边的车(我没上路。停靠家门口)当时一检查为理由扣了我的车。然后给我一张 公安交通管理性增强措施凭证 嫌疑我上道路未摆放检验合格标准的 请问怎么上门查车是否合法 我们得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