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律师,我父亲去年被车撞。由我哥和我等家人共同护理,但法律规定最多只能两人。但我哥是个司机,没有什么所在单位,无法开具证明,赔偿说按农民工最低工资每天20多块钱算。事实是我哥一月工资2500元,这护理费问题怎么办? 还有一个问题,是鉴定费。我们医药费共花费8万,后来对方不服说我们看过与车祸无关的病症
我是2011年9月27号因工作把右脚脚踝砸成粉碎星骨折,现在住了40天的医院,在这期间生活补助只给了1000元,住院费用是单位拿的,现在要出院了 生活还不能自理,问下单位是否还应当承担出院后的护理费,应该是什么标准 现在已经申请工伤鉴定了,但是还没出来,我要是现在出院了,等鉴定结果出来了,在索要护理费可以么
我因一次交通事故受伤。目前还不能自理生活。我老婆在护理我,这种情况能向肇事车辆赔偿我老婆的误工费吗?
我因一次交通事故受伤。目前还不能自理生活。我老婆在护理我,这种情况能向肇事车辆赔偿我老婆的误工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