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房产证是我名字,婚后女方要求加名,请问如果发生离婚法院会怎么处理?
2009年签订的购房合同,首付20万,每月还3000元至今。2013年4月拿到房产证,准备年底结婚,女方提出婚后加名字。我想请问如果发生离婚法院应该怎样办理?
婚前买房,房产证是我名字,婚后女方要求加名,请问如果发生离婚法院会怎么处理?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和我朋友谈了1年半,准备今年年底走入婚姻殿堂。但是有个问题,最近我女友提出让我在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他的名字。我也知道是她父母的意思。房屋2009年买,首付20万,父母给了10万,之后还贷3000/月至今。房产证估计本月拿到(我今年初才办理)。请问婚后加上我老婆名字后房屋的产权在出现离婚问题时从
女方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房子还是选房过程中,未交付。现在夫妻打算离婚,请问这个房子该怎么处理
女方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房子还是选房过程中,未交付。现在夫妻打算离婚,请问这个房子该怎么处理。可以过户女方本人吗?如果中途离了,房子还拿的到吗?
婚后买的房,首付主要为女方借款,还贷是双方公积金,户主是女方,首付借款10万,现在离婚债务和房产如何分割?另育有一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