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工作,公司以高底薪2800一个月,提成百分之二十, 招进公司,当时没有录音,有宣传单。现在告诉我实际底薪1200,还是责任底薪,没达到业绩不能拿底薪,每天个人坐车加吃饭40元开销以上,公司这样做违法吗?怎么维权呢?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有劳动合同且未到期,现在企业以经营困难为由,对我们进行降职,工资也随之减少,我们不同意,企业负责人找我们沟通过,其中有几个人接受了经济补偿,和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我们认为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远远低于正常的数额,要求其基本按劳动法规定的额度支付,结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企业就在今天强行
原来这两项都有,新来人为了自己多拿公司提成而减少工人的应有待遇。 是减少工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