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甲方)与乙方在2011年1月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中明确了房屋不能转租、转让或承包他人,必须经甲方同意。现在乙方将我的房屋转让给了丙,并和丙补签了个合伙协议,我去找乙方时他说他不是违约他是内部股权转让。
请问出现这种情况难道我怎么办?是不是乙方这样做就可以避免违约?
谢谢律师朋友的解答!
租 房 合 同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友好商讨,就甲方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一事,现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二条、出租年限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的出租年限为:八年,
第三条、出租条件及金额
2、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每年的租金为: 大写
第六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⑻、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进行转租、转让或承包给其他任何人,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转租或转让,否则视为违约。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且守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另外违约方必须承担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并具备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合同期间因乙方若中途不履行合同或发生转租、转让及承包他人时,乙方不得搬走任何设施设备和损坏所有装饰装潢,并视为违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我也是租的房东的房子做生意,生意坐不下去了,自己就把房子转出去了,转时还有两个月的房租,转出去没几个月,转我房子的人因房租涨价就不想再继续租我的房子了,于是我们就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的协议,房子到期后,租房人自愿搬出此店并不在跟我们要之前他给我们的转让费,于是就签了协议,我想问签的这份协议对我们有
去年我从一个熟人手里接了一个店,当时转让费是6万,是私下里商定的,房东没有问我多少钱接的,而且也没有说以后干预转让,后来我把店6万转让给了别人,房东也没有阻拦,只说你多少钱接的就转多少钱,房东后来知道后不让转6万,最多让转4万,现在接店的人要找我退钱,我才知道我被熟人骗了,我也不想退钱,而且我们和房东之
2011年8月9日 我将面积约100平米商铺转让给史某XXX元 ,大定XX元。甲方(指我)不能将此房再转让给他人,剩余XX元与签字之日起意周内付清! (因为我的房是大门脸,当时用不了所以用柜子和推拉门间隔租出去了一小间租金收到12月份.12月份后他要用房就不要收人家租金就可以。这事情他是知道的。我也有证人能证明他知道,而
您好!我于2009年将单位团购房指标转让给单位以外的人,签定了转让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赔偿责任,2010年我找对方谈解除合同无果,然后起诉到区法院,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现区法院裁定驳回我的起诉.在规定的期限内我与对方均未上诉,房子现在已经快交付了,我想问,等房产证办好后,对方还能起诉到中院要求我继续履行合同吗?
被转让人李四立字据如下:“今付给张三房屋押金20000元,如果房屋手续办不了,则20000元不退还,如果办完手续,20000元作为房款!落款:李四 ,日期,现在房屋手续他办不了,这个字据有法律效应么
我(甲方)于2011年1月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出租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进行转租、转让或者承包给其他任何人,必须经甲方同意才允许转租、转让或承包;但是最近我发现乙方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了,我就去问他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就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了这样是违约,结果乙方说他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