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涪陵11中的学生,每学期都有爱心午餐和贫困补助,爱心午餐是要有贫困和其他等等证件才可以得,但贫困补助是班主任按照自己的意愿给班上前几十名,给了就算了!他还要得到爱心午餐和贫困补助的学生每人交几十,说是作为班费。律师叔叔或者律师阿姨给个看法,老师这样做正确吗?如果不正确,老师犯了什么法?
我们村是在2007年底建设成新农村的,当时村干部说国家对于建设新农村的农户每户都有一万元补助,可是到现在我们村的新农村已经建设好快两年了,听说国家早就拨下补助款到村干部手里了,就是没有见到村干部发给村民,当时贫困的村民因为国家有钱补助才东借钱西借钱把新农村建设起来的,暗中有一部分家里比较有钱的村民已经得
我们村是在2007年底建设成新农村的,当时村干部说国家对于建设新农村的农户每户都有一万元补助,可是到现在我们村的新农村已经建设好快两年了,听说国家早就拨下补助款到村干部手里了,就是没有见到村干部发给村民,当时贫困的村民因为国家有钱补助才东借钱西借钱把新农村建设起来的,暗中有一部分家里比较有钱的村民已经得
我外婆一家是40年前由于修水库从湖南邵东迁移到双峰县的,前几年国家政策好,对这些移民有了扶持补助,但是这个补助的对象好像有些问题,就是男孩家的所有人都有补助(只要是男孩的后代都有),而女孩家就补贴女孩本人,她的后代没。请问国家的政策是这样吗?
我们是个人私企,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每周休息一天,国家的公休是周几啊? 这种情况下有没有薪资补贴? 还有就是我们工资从不按正常发放,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在十一期间,我们只放了两天,周日需要安排补休吗?三号是不是需要三倍工资,还有就是四号到七号工资应该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