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时把一家被背书人的名称写错,需要上家出证明,但是上家好像不懂票据法似的,总是纠缠我们自己写错了我们自己出证明就可以了,搅来搅去很麻烦,我想问一下票据法中有没有通俗易懂的关于这个的规定能让我一下子就能说服对方给我出证明的,谢谢!
你好!我想咨询一件事,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丢失该怎么办以及赔偿问题?事情原委是:9月24日用EMS快递了到对方单位一张银承10万元,25日电脑显示已妥投,之后几天联系对方叫回传收据,对方说让财务给我回传,我一直没有收到,又联系后说已经传真给我了,但我仍没收到,又去了几个电话,对方答复再让财务传真给我,直到今天15号
如果承兑汇票在到期后才发现该汇票已遗失,并且被别人托收或贴现时,应该怎么办?一般到期后多少时间内,我们有诉讼权?
我公司因业务往来收到一张2011年4月25日银行承兑汇票,由于在转让过程中,背书粘贴单有三处骑缝章不清晰,我公司想尽办法让这三处单位签发证明,但付款行老以各种理由不予承兑。想请问律师,在这种情况下,能把该张汇票退还转让给我的那家公司吗?还想请问,付款行老以各种理由不予承兑合理吗?还有别的解决办法吗?
您好魏律师: 我有个问题请教您,我公司于2011年8月1日收到客户一张100万银行承兑汇票,于8月2日在北京农商行办理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正常并与当日贴现款到户,但在2011年9月15日北京农商行接到出票行广发银行沈阳大东支行通知此票已申请挂失,北京农商行要求我公司将汇票退回并将承兑款退回农商行,(挂失单位为
您好魏律师: 我有个问题请教您,我公司于2011年8月1日收到客户一张100万银行承兑汇票,于8月2日在北京农商行办理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正常并与当日贴现款到户,但在2011年9月15日北京农商行接到出票行广发银行沈阳大东支行通知此票已申请挂失,北京农商行要求我公司将汇票退回并将承兑款退回农商行,(挂失单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