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先后离婚两次,后与单身男子(未婚未育)结婚,一共生三个孩子,合法吗?
一女在1992年与以未婚男子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后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孩子判给男方抚养;后该女又于1997年与一未婚男子结婚(未育),婚后生育一女,因为男方长期好吃懒做,女方提出离婚,经协议孩子归女方抚养;该女两次离婚,身边仅有一个孩子;由于地处农村,该女父母身边无人照料,后在他人撮合下,该女于2009年同意与一未婚男子(初婚,且未育)结婚,该女申请再生一胎,2010年10月当地主管部门发放了准生证。该女于2011年4月生下一子。请问,该女先后与不同未婚单身男子结婚,生下三个孩子,合乎法律规定吗?是否有招致罚款的后果?盼回复。
一位48岁的女士(一直未婚,非农业户口),与一位离婚男士(农业户口)结婚,男士有一个男孩,结婚后男士的孩子可否随女士户口迁移(由农业转为非农业) 女士、男士、孩子户口均为枣庄地区
我和丈夫结婚十年了有三个孩子但是前一段时间我发现他有了外遇现在他要闹离婚 我不想离 但是他说不离他就走人 永远也不会在联系了撇下我和孩子我该怎么办
未婚男士与离婚并生过一个孩子的女人结婚,孩子归她前夫。我们可以生孩子吗?有哪些规定和处罚条例?
父母包办婚姻因前女友生一孩子《现已4岁》时候因感情不和分手在3个月后跟另一名女子结婚《上门女婿》还是包办处于个人原因下《想给小孩找个妈》结婚并有一女现已100天在我走后3个月生下我去她家时见面与送彩礼买三金等等都有我付感情不和离婚我需付什么责任???????? 我想离婚这是唯一选择我需付什么责任
我是农业户口结婚后离婚没有孩子,后来在婚,丈夫是初婚非农业户口,现在已有一女户口跟爸爸,还可以在生个吗?我们都不是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