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在顶楼,2010年入住,房子一直漏水,从保修期内修到保修期外(现在),一直不曾修好。现在漏雨造成大面积内顶损坏,脱落,地板灯具损坏,这样的情况,应该由管理负责。
我是二楼的,平时也很少住,用水也很少,前两天晚上因为总管道出水的地方堵塞水倒灌到我的阳台厨房和客厅,当晚我就报修物业,但是物业说没人要我们自己把水弄干净明天等人上班再疏通,第二天早上起来又倒灌水了,造成一楼渗水,管道堵塞在总管道也是第二天找到的,我客厅的地板都浸水了,现在物业说一楼要我赔偿,可是我也
2014年刚发现漏水时损失很小(墙面只有一小块进水),我们就告知物业!物业要我们等,现在室内损失越来越大(室内墙面整面损坏)!物业告诉我们室内的损失要我们自己承担!!
房屋租期一年到期到任然继续租住,房屋自来水管凌晨4点至6点间自然爆裂,造成楼下房屋被淹,维修费约5000元,房东要求我和他共同承担,我不愿意负责维修的理由是:这是非人为损坏,而且设备什么的都有一定的寿命,房东理应定期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