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单位注销了营业执照并更换法人,对外宣称出兑
您好,我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单位注销了营业执照并更换法人,对外宣称出兑,可是明明没有出兑,我无法提供证据,她们的流水账,店铺租赁合同,包括开工资每天的存帐帐号都没有变,我还有什么办法能维权
律师你好。我在一个还没有营业执照的机械厂上班,出了8级劳动能力伤残的赔偿纠纷请您帮我解答下谢谢您了!
是这样的。 我的亲戚在去一个机械厂里’把机器的零件包过来按记件做的,后来厂里忙起来,就叫我去老板的厂里上班,工资是老板发给我亲戚,我亲戚再发给我钱,我亲戚从中抽了点钱的(厂和设备都是老板的做出来的零件也是老板的)我在老板的厂里做了20天就出事故了,造成了我8级劳动能力伤残,我要求老板赔偿,老板说,工资是
对正在劳动仲裁的劳动纠纷,公司为了逃避即将裁定的劳动赔偿,取消营业执照或改名,还可追究其赔偿责任吗?怎样追讨赔款? 如果该单位是一个体工商户,情况又如何?
营业执照名称不变,但更换法人,新执照单位须负担旧执照单位的债务吗?
个体工商户转手,接手人不改变原营业执照名称,但更换法人代表,旧户主的债务及其他纠纷等,新户主需要负责吗? 如果在更换执照时已经登报作出新旧户主划清债务关系声明呢?
我于2007年6月4日-2008年10月5日在一家公司工作,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任何保险。 10月离职之后公司以客户方没有支付为由一直拖欠工资,现在需要劳动仲裁。 请问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我应该怎样申请工资和保险补偿?赔偿的额度是多少? 例如工资4000
我是河北保定市某事业单位聘用职工,2007年8月参加工作,后单位与我签订了聘用合同(该合同不是劳动局印制的制式合同,内容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必须约定的内容,大概就1句话:“乙方原则上在甲方服务6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本次期限为2007年8月-2009年8月)。单位从2008年1月起(至今)开始从工资中扣除了基本社会保险个
我是河北保定市某事业单位聘用职工,2007年8月参加工作,后单位与我签订了聘用合同(该合同不是劳动局印制的制式合同,内容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必须约定的内容,大概就1句话:“乙方原则上在甲方服务6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本次期限为2007年8月-2009年8月)。单位从2008年1月起(至今)开始从工资中扣除了基本社会保险个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这时比店解雇,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我还能得到劳动法保护吗?
营业执照名称不变,但更换法人,新执照单位须负担旧执照单位的债务吗?
营业执照名称不变,但更换法人,新执照单位须负担旧执照单位的债务吗?
更换营业地点后营业执照是否作废 ?新地址发生安全事故是否由旧执照法人负责
更换营业地点后营业执照是否作废 ?新地址发生安全事故是否由旧执照法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