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你好 我曾在1年前 帮助别人卖过10本黄碟 其中有一人买了6本 前几天因杀人犯罪入狱 把我咬了出来 说我卖他6本碟 公安要我拿5000圆 他们收的是否合理 请求帮助 现在我很后悔 但世上没有后悔要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在6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继续和持续状态的除外)对其行为就不再追究。这里面的6个月是否包括其他行政案件也是这样,还是说只限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行为?
我和老婆下班回家,老婆有身孕,在我放电瓶车的瞬间,听见我老婆尖叫,原来一致没有缰绳的大狗朝她身上扑去,我拿着锁电瓶车的锁链赶过去把狗吓走,这时小区里面狗的主人冲过来直接就给了我一重拳,我问他想干什么,他说我打着他家的狗了(实际没有),然后他就抓着我的头发,同时夺过我手中的锁具朝我头上猛抽,后来我拨打
因占地补偿10年未解决,对答复不满,用携带的小尖刀朝答复人身上刺,被其按在办公桌夺下,夺刀过程中手部划伤,法医鉴定为轻伤,这是妨害公务罪吗,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也相同,怎么办
错在乡政府,为什么不把工作做细。你{乡政府}是人民公仆,是为人民服务。为什么还有这样的漏洞呢?{不发选票} 你乡政府不能够犯错,说明白点,这叫群众给自己【乡政府】找话说。 可不可以起诉乡政府?
我这两次拘留算相同违法行为吗?后又劳教一年是一事两处罚吗?我不是伊春市居民此地有管辖权吗?
我叫王久权哈尔滨市居民,2004年11月伊春市以都是无效证据定罪组织卖淫罪被判七年,2009年9月16日我在北京刑事申诉程序申诉,被伊春市抓来以(捏造的)到非访地上访为由拘留十天处罚至26日;26日又以(诬陷我摔区信访办一把暖瓶)损坏公私财物拘留十天处罚;9月29日又以(诬陷我摔区信访办一把暖瓶)损坏公私财物同一事劳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