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轻曾因卖淫被公安抓过,当时写了资料按了手印,告诉我需要交2000块钱罚款,然后就放了,也没给我什么罚款单什么的,回外地的家后因为害怕,所以就没再去,这事也不知公安局怎么处理的,可是现在有十年了,婚也结了,孩子也有了,娘家和丈夫家不在一个地方,最近想办户口到男方家,落户时这些事都会不会被人发现啊,好害怕
1、行政处罚决定书抬头为区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着派出所公章。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 2、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区公安分局是否应该详细说明证人证言的具体情
A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受行政处罚,但是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B单位遂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原意是要求业户A缴纳行政处罚和根据法律规定的加处金额,但是法官在裁定书当中未提及有关加处的问题。并且已经下达裁定书。法官的说法是在法官下达裁定书之前,行政单位需要有一份有关加处的通知书,但是该单位没有,现
因涉嫌游戏机赌博被抓,被市治安大队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300元(有行政处罚决定书),按了手印.但罚款不用交纳,估计是让老板交了,请问这样的行政处罚对以后的人生有什么影响.比如公务员政审,考研,和职称评定.谢谢各位律师了,心里很后悔,压力也很大,以后再也不去了. 谢谢两位的解答,那他对我以后发展可能出现的比如公务员政审,
因嫖娼被派出所抓获,做了笔录,签了认罪书,按了指纹,找了熟人交了一部分罚款,然后另外一部分罚款是在过了三个月之后在派出所外单独交给民警的,然后他跟我说没有归档。从出派出所到第二次单独交钱给那名警察也没见到所谓的治安处罚书和行政处罚书以及相关收据。在网上也看见过类似的咨询,律师一般的回答都是没有开具处
因嫖娼被派出所抓获,做了笔录,签了认罪书,按了指纹,找了熟人交了一部分罚款,然后另外一部分罚款是在过了三个月之后在派出所外单独交给民警的,然后他跟我说没有归档。从出派出所到第二次单独交钱给那名警察也没见到所谓的治安处罚书和行政处罚书以及相关收据。在网上也看见过类似的咨询,律师一般的回答都是没有开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