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和一家合作商拟定一个商业合作合同,具体需要拟定的条款大约有80余项,请律师拟定大概需要多少钱?我们是自然人身份,如果花费很大的话,会要求对方负责订立,那样的话我们需要注意什么,还有必要聘请律师吗?有什么商业合同订立的参考吗?
劳动法第四十条关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于我2008年4月签署劳动合同。 合同中注明: 乙方工作地点:上海***路***号 甲方安排乙方在:“华东拓展”部门从事“专员”工作。 4月至今,我主要工作地址在合同工作地点,偶尔出差至公司加盟商所在城市(公司给予出差补贴,加盟商有独立公司,公司在此城市未注册公司)。 12月,公司收购加盟商,变更为
劳动合同法里第二章第十四条((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即2008年1月1日以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现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想请问,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第三十九、第四十项所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
请问我们想和一个厂子合作,他们出厂房和设备,不出其他资金,我们负责销售、宣传广告、原材料,我们现在属自然人,而他们是厂子,这样的合作该怎么签合同?要规定什么?利润该怎么分配呢?谢谢
外地一商家希望和我们合作,合同无法面签,说是要用传真,这怎么签啊? 传真件签署有法律效力吗?我们怎么保证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对方公司?如果是他们法人以外的人以法人名义代签,还有法律效力吗?在签署合同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还有其它非面签的方式吗?
关于合同期内辞员的问题: 我2月1日到S公司试用,3月1日正式入职,签订劳动保险合同,有效期为2010年3月1日-2011年3月1日,岗位是“贸易”,S公司在市内租办公室办公,工厂本部在出口加工区,我工作地点是市内。到6月下旬,公司因为不想开展对外贸易工作想取消此岗位,于是公司要求调动我到出口加工区工作,工作内容是“生
你好! 我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和朋友合开了一家小店,因我是有工作的,所以有关开店的事都是由朋友出面的。我们也拟了合作经营的合同,原本是说好等办好营业执照在正式签的。但是朋友总是一直拖着不去办,现在都快半年了。小店的生意也不是很好。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我们没签好合作协议的话,是不是我都没办法退出的呀?
劳动合同法里第二章第十四条((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即2008年1月1日以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现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的问题: 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界定。 一职工2007年1月与公司签订一年
先说一下合作的情况,对方是一个外卖网的网站拥有人,网站所有权和技术都是他们的,而我们这边只是负责在杭州地区的宣传。因为担心以后合约到期或者中途解约带来的一些问题,一般来说,这样只会我们受到损失,我们是基本什么都没实际拥有的,所以希望在合约的时候不要有漏洞,也就避免了那情况。利益分成是按照在杭州地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