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2010年在家里办的酒席,但没领结婚证。因感情不合要与他分手。我是因跟他性格不合,他又打过我。所以一定要分手。而且我是净身出户什么东西都没带走。他之前有给过我家彩礼钱,但钱也让我家人给添置电器了。他家装修房子也借了钱。我是想问一下我该怎么样去处理。该如何私聊,或者如何公了?还想补充一下,他在此到处
我和他分居已有5年,他在外面开了工厂,常年不回家。现在回来威吓我离婚,说现在住的楼没有我的份,因为新婚姻法有规定。那我想要告他重婚罪,可是不知怎样收集证据?都是收集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他有重婚罪?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14年现在小孩有13岁 直到现在未证实办理结婚登记 代办了一个假的 但我和孩子的户口都已上在了男方家也分了土地 男方于2010年证实与别的女子结婚并在2011年生下一小孩 请问这样的财产该如何分配 我又能受到法律保护吗
您好:我有一姐妹,离婚两年后与一位有家庭的男士同居,后面男士净身出户没有走法律程序解除以前的婚姻关系而直接与我姐妹同居,(男方第一次婚姻没打结婚证,育有三个孩子)和我姐妹在一起同居10年,生育两个孩子,未领结婚证,大的8岁,小的4岁,对亲戚朋友也是以现在的家庭关系来往,兄弟姐妹之间也承认我的姐妹为兄嫂弟
我有过两段失败的婚姻:第一段是在1980年我和前夫没有办结婚证便生活在一起并生有三个儿女。后来由于感情不和,之后便带着三个儿女在别人的介绍下和没有配偶的刘某生活在一起,在1990年我和刘某又生了一女。我和前夫没办理结婚证也没有解除所谓的婚姻关系,就和刘某共同生活,至今我和刘某都没有办理结婚证,但我和前夫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