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高港区租了集体门面房开店17年。现要拆迁我应有什么补偿
我家里房子是老宅基地,90年修的房子,4层楼,4个门面,现在面临拆迁,征拆办的人说: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允许有门面,所以门面只能按照住房的价格进行补偿,这样的说法对吗?房屋的价格按照市场价进行一次性补偿,请问市场价是否可以拿周边楼盘的买卖价格进行参照呢? 房屋有城市规划许可证
住房自改门面房,拆迁时签了门面补偿合同得不到落实 我家于2006年拆迁,当时拆迁的工程是市里修路,之前一直在自家改建的门面房做小生意,工商等各种证件齐全,按时交纳各种费用,拆迁时和村委签了一份门头房补偿协议。 合同大体内容是:无偿补偿门头房40个平方面积,超出面积的门口房按每平方(一层)不超过1000元价格
请问,本人租的门面马上面临拆迁,有营业执照,请问有什么补偿吗?如有又是怎么补偿的
请问,本人租的门面马上面临拆迁,有营业执照,请问有什么补偿吗?如有又是怎么补偿的。谢谢!
我临街的房子因为道路拓宽改成门面房已经15年了,只是住房房产证,拆迁时能按门面补偿吗?
我临街的房子因为道路拓宽改成门面房已经15年了,只是住房房产证,拆迁时能按门面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