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承包合同还有八年未到期,被县政府以省里批准建设四季青旅游名镇为名无条件解除,且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以外其他不给补偿(解除合同通知书上说根据城乡规划法及合同法第九十一条,以达到法律解除条件。但是发包方未出示相关法律批文)发包方已通知方式单方解除合同,因为我们过去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来改良所承包地的土壤,至今未收回投资,所以我们不同意不签字。之后县里和林场强行把我们承包的土地公开拍卖,没拍卖出去的至今撂荒,我们部分种的青苗被毁。随后经我们多方面上访维权后,县里有所松动,请问我们应当以什么方式向谁来表达我们的诉求才最合理、合法,以及提出何种诉求才能最大限度上合理合法地维护我们的权益。下附合同原文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长青林场 乙方;刘爱国 为造林更好的熟化土壤,提高土地利用率,石林常有更好的经济效益,林场将宜林荒地发包给刘爱国有偿耕种。 经双方同意达成协议,鉴定本合同,有关事宜如下: 一 乙方承包土地面积为200亩。 二 承包年限为十五年,自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二0一八年十二月末止。 三 收费标准:每亩每年一十五年。 四 收费方法: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交齐当年承包土地的全部费用,其余部分要在每年的1月1日前交齐当年的土地承包费。 五 几项要求: 1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此合同规定的 各项内容,此合同除国家有关政策需要调整外,保持一十五年不变。 2土地的承包期间乙方保证土地不荒芜,耕喧投肥,保证土地达到熟化干净程度,不得搞掠夺性经营。如造林经甲方同意方可。 3土地承包期间,乙方只有使用权,如出租,出卖经甲方同意方可, 4乙方如在承包期间如退耕,弃耕或预期不交承包费,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同时,乙方 还要承担签合同期间内全部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6乙方在承包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何林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林木管护和森林防护,杜绝一切火灾事故出现,否则责任自负。 双方签字盖章 此致感谢您能帮助解答
我家在95年承包的地,合同中写明30年不变,但由于98年上学农转非户口迁出,但仍在农村居住,村支部书记以个人行为并以我家全家户口迁到镇上为由将地收回,在2003年在没有开村委会的情况下又以个人行为将地承包给别人,并与别人另签合同,我想问两份合同那一份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土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只有我的名字,但拍得土地时,我与现在的妻子已婚六年),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
四年前我以出让方式在拍卖中取得一宗城市单一住宅用地,已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在国土部门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上土地使用权人只有我的名字,但拍得土地时,我与现在的妻子已婚六年),现为一块空地(没有任何建筑,我也从未打理过,未动一草一木,未投过一分钱)。就在前几天,我与人签定了一份“土地转让协议”,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的二姨离婚多年,当时她是精神出户,土地合同是她和前夫共有的,现在二姨想把土地合同分开,可前夫不同意,无法调解,请问这种情况起诉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如果二姨起诉胜出的话,她前夫仍然不执行,法院那边会派人强制执行分开土地合同么,希望各位律师帮帮我们,谢谢。
我在去年承包一块土地,但是由于之前他已经把土地承包给他人,所以就没有付钱,没有种上,合同是承包5年的,说好那个人种一年之后在卖给我家,可是今年由于粮食涨价,去年的承包土地的价格他嫌太低,不干啦 我先问一下,如果打官司,我会赢吗?
我组一集体土地于84年承包给临组5户农民,当时合同写得不规范是政策不变,永久使用,但具名不许建房,墓葬,但现已建房5处,当时只有8位组民签字,并且他们改变了合同,我组合同也丢失了,现在我们想收回土地或重新签过合同行吗,谢谢。
我村的200亩土地 承包给3个村民承包 今年到期 但是其中有一个人的地里种植了冬枣 经过长期管理现在正是收获期 他不交回土地 请问您村委会该怎么办 村民强烈要求村支书带头分地 包括枣树
我是农场退休职工,退休后以较职工高的承包费包的农场土地种植的果树,现在县里搞开发无尝收回土地,我们投资种植的果树也被收回而且什么也不赔偿。我们要求什么都不赔的话树是我们自已种的我们砍回来烧柴,结果也不行说如果要把树砍了就把医保给停了。不知退休职工的医保还是原单位给负担的吗?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吗???
我是农场退休职工,退休后以较职工高的承包费包的农场土地种植的果树,现在县里搞开发无尝收回土地,我们投资种植的果树也被收回而且什么也不赔偿。我们要求什么都不赔的话树是我们自已种的我们砍回来烧柴,结果也不行说如果要把树砍了就把医保给停了。不知退休职工的医保还是原单位给负担的吗?这种情况能要求赔偿吗???
您好,律师,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在2007年以5万元的价格从一个村民手中承包了村里的鱼塘,在承包前,这个村民与当地村委会有承包合同,然后他将承包合同转交给我,在我承包这个鱼塘之前因为鱼塘没水,所以当时种上了玉米,到我手里我种了三年的玉米,而今年由于洪水过大,村里以我妨碍泄洪为理由,要将承包的鱼塘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