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我现在搜集了一定的证据,自己心理也承受不了了准备报案,我现在在北京工作(户籍),事发在广州,他现在人在长沙家里(户籍),请问我是不是要跑到广州报案?那广州警察怎么审问他呢?而且他家在长沙当地很有势力,他有亲戚在公安和法院,这个案子会不会转给到长沙调查呢?要是这样我还不如不报了
我现在在西安 我在网上花钱请人修改游戏版本 他们当初承诺的非常好 然后他们连最基本的简单问题都给我解决不掉 先是一点点的叫我把货款都交齐 然后问题不给我解决 一共交了3000块钱 其中大部分都是服务费 他们解决不了问题了 就开始搪塞 躲着我 最后公然的说就这样了 又不是没给你弄 问题就在于游戏有问题 我根本没法办运营
你好! 我是四川人在前天早上被广州那里人骗取了25000元钱,我是在工商银行把钱汇走的,我现在只有他们的电话和信息还有汇款的帐号与姓名,我没见过人,只看见过他发来的照片,我们是以谈恋爱这样联系的。我感觉他们是一个团伙诈骗组织,我也知道我那些线索没什么用处,但是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要能继续和他们交往暂时
一朋友被人强奸,出于家庭考虑未曾报案,事隔四五年老公知道后确定要报案,朱老师犯罪份子能得到惩罚吗?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4月份在江西收购山野菜,当地有个人打电话说他今年也想做这个生意。电话沟通后我们见了面。我也去他家看了。他说想和我合作,做出的成品卖给我。我当时问他今年能做多少成品,他说2吨应该没有问题。我觉得量还可以就答应和他合作了。他说自己没有多少资金,向我借支1万。我当时身上刚好有钱就借给他
我临时请人去安装一个某单位的广告布,在安装过程中被请的这个人不慎跌下,以致左脚骨折,他没有任何医疗保险,请问费用谁来负责?怎么处理?
相关消防条例《高规》GB50045和《住规》GB50386冲突的地方,应该以哪个为准?
《高规》4.3.1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住规》9.8.1条规定:10层及1O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对于以上两条强制性条文,应以哪条为准?我公司正在开发一个纯住宅小区,设计院说由于是
即将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希望帮忙看下这份合同有那些弊端,或是不合理不公平对我本身利益有危害的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单位正式职员,岗位为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恪共同遵守。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我朋友原在外地商场上班,利用工作之便复制了用户的信用卡,大概加起来有17万多。然后他用来买了黄巾,后来人家商场保案了。 然后他就去自首了,并且全额退赃了。然后办理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定性为侵占。 请问在这个情况下,最后走检察院、法院之后能得一个什么结果啊。 PS:现在有一个清网行动,说是主动投案、退赃的
一个按摩女以胸推的名义被邀到犯罪嫌疑人家中,犯罪嫌疑人自称是警察,强迫按摩女发生了关系?事后给了200块钱【这是当时讲好胸推的价格】,过了一个月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这个事情可以报案吗?这个男人会不会罪名成立,女方会不会被警察以卖淫的罪名处理,胸推算卖淫吗?这件事确实是女方被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