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行为是不是违反合同法,我家转租了别人租的房子,产权是文庄社的,文庄社不承认,我家和文庄社通过协商在我们所在法院写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1/由我被告在2010年10月27日之前腾出三间诉争的门面房,房屋交付给原告文庄社。2/由原告在2011年1月27日之前召开村民大会就该房屋的出租|,拍卖等问题做出处理决定,在同等条件下,被告我参加公平竞租或竞买,原告处理问题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公开,公平,接受村民监督。3/若我被告竞租或竞买不成功,于2011年2月27日之前腾出后院所占用的库房,院落。自建的一间石棉瓦房自行拆除,原有房屋不得破坏。门面房南侧大门我被告自行拆除,同样不得破坏原有房屋4/由我被告在2010年10月27日交付原告房租损失12100元。5/三间门面房南侧的大门停止营运,不能在通行。协议日期2010年10月11日。我家在2010年10月26日交了12100元腾了房屋。文庄社到现在都没有处理。房租损失是从我家占房2007年1月27日到2010年10月27日的全部房租金。我家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文庄社在2011年2月27日,给我写了一份通知内容是;经会议研究,为了保证文庄社集体财产的固定不变。更好地为村民办实事。决定把文庄旅店就是我家现在用的房子开发修建,以提高集体的实力。现通知我腾房。时间期限从2011年2月28日到2011年3月14日。文庄村委会的公章
我第一胎是女孩今年八岁,今年又生第了个男孩,六安市木厂镇计生办不给准生证,说要罚款,违反了规定,请问是不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邻居的房子出租给了一心脏病人 此人经常象死人的晕倒 有时在出租屋内 有时在她活动的场所如打牌的地方等 我担心此人一旦死在了出租屋中 将极大的影响我家的生活 我一直胆小 万一傍边死了人 我真的不敢回家了 我将此事反复告诉邻居 希望他们收回房子另租给其他人住 但邻居不采纳我的建议 决定继续给他们租
我们与一家海运公司合作,转让百分之50的股份给对方。约定产权各体现百分之50,部分款项可以船舶抵押之后支付。现在的情况是,产权全部做在对方名下,由于现在的金融政策,贷款一直没有下来,他们一直拖欠部分余款,理由是贷款没有下来,不给支付。我方资金不能回笼,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们支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