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醉酒者弟弟,我姐醉酒给别人撞到不省人事,送到附近医院,因为太过严重给转送到市医院,撞到者逃逸,交警考察现场,说是自己摔到!交警说:情况严重,等人伤好要罚款和判刑!
没撞到人,也没撞坏什么东西,就是自己给别人撞到半死,病危通知都下了俩次,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谢谢!
现在就是交警说是自己摔到的,还打了俩三次电话说要判刑,车给扣了,驾驶证也给扣了,问交警,是谁打电话报警的,第一目击者是谁,交警什么都保密,就一直强调是醉酒驾车,自己摔到的,等人伤好了,就要抓人,判刑和罚款!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救助!
现在交警还叫写张申请责任书,内容是:什么都是自己造成的,医疗的,责任的,什么都自己负责,等人伤好就要抓人判刑!
现在也不想怎样了,撞人没抓到,就算了,反正都是自己出钱医,人都伤成这样,为什么做为人民的公仆还一波接一波的来给伤者制造心里恐慌呢!我们应该怎么做?救助!
谁承担刑事责任,肇事者没有,伤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谢谢!
我驾车停在十字路口等待绿灯,突然从左方路口冲出一辆轿车撞到我的车的左前侧,经交警进行血液检测,对方属于醉酒驾车,而且对方驾驶的轿车没有保险、未年审,车上还有两名醉酒人员在车上,而且驾车的也不是车主,而是车主的朋友,这种情况我的损失应向哪些人索取?
我是在2007年的一次醉酒驾车,当时处理的结果是扣证3个月,扣6分,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但由于本人持的驾驶证是外地的,到了2010年突然不能年审了,说我在珠海的交通处罚还没去处理,也由于我本人当时人常在外地出差,请问本人现在去处理还是不是按以前的处理结果那样去处理:“扣证3个月,扣6分,行政拘留15天,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