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的母亲自有的房产,在女儿婚后加上女儿的名字,是属于母亲和女儿的共有财产,而和配偶没关系么?
我现在未婚,已于09年用公积金按揭购置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为我自己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这套房子首付绝大部分是我自己父母支付,之后的月按揭也是父母在帮我支付,并且表示在我婚后也将继续由他们为我支付月按揭,他们是实际出资人。 我男友07年用公积金按揭购置了一套房子,已拿到房产证,是他自己一
男友的父母为其在婚前出首付买了房子,但男友现在的情况看来其工资水平没有我高,并且我在婚前已经全款购得一小户型房产。 婚后准备出租我的小户型房产为男友的房产还贷。那根据新婚姻法,其婚前贷款买的这套房还是他的婚前财产,怎么才能使房子变成共有财产? 房子还没有交房、估计还要两年才有房产证,已经在还贷款,我们
2000年我从亲戚手里买了一套二手房,但一直无法过户。原因是她们在离婚时,并没有明确这套房子的归属权。《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写的我亲戚的名字。以前国土局的人说,因为是她们离婚前的财产,必须要她前夫一起来才给过户。但她们离婚后一直没有联系,无法找到她前夫,所以也就一直没有过户。据说新的婚姻法
我和老公领完结婚证后,共同买的房子,一同到银行办的贷款,首付是我们共同出资,也是共同还贷,在银行办理时我是共同还款人,但房产证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是否算男方个人财产,作为妻子是否也有产权。
新婚姻法对于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但是房屋买卖合同只有丈夫名字,妻子有无该房子的产权?现在还银行的借贷是两个人的名字的话,如果要加上妻子的名字要怎么办理?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好,但是已经在有关部门备案了,要征收什么税?缴纳什么费用?
情况是这样的,因本人离异有一孩子,对方因为种种顾虑要求将我名下的婚前房屋变卖,重新购置一套,这样的话就变成了婚后房产,并且要在上面加上对方的名字,本人想了想,如果不答应的话,恐怕会有诸多争吵,所以答应了换房产,加名字,既然我肯这样做,就是想好好过日子的,但毕竟有所顾虑,毕竟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啊!后来
比如,现在看中的一商品房,想以男方名义买,(女方婚后没有转入户口)凭结婚证能证明属夫妻共同财产或是只是属于男方的私有财产,如若离婚女方什么也得不到?
我想购买一套二手房,房主称该房子是某中央机关分配给职工的房子,房主和单位只签有房屋租赁合同,当然没终止时间,但是产权归单位,房主每月需要向单位缴纳房屋租金100元左右(有缴纳证明)。房主可以将这个承租权转让给我(就是购一套房子的钱),如果我不去办理产权,那么可以一直租下去并卖给下一家,但是我也可以凭借
根据新婚姻法用婚前赚的钱在婚后买的房子如果离婚房子属于谁的产权
房子是分期付款,首付是我付的,其他共同还贷,如果离婚用婚前在婚后买的房子属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