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本校的负责人发生纠纷,他先用茶杯打我,但没打着,铁茶杯都打烂了。然后我用板凳还击他,在同事们的拉着和对方的抓扯中,碰到对方的牙齿,造成两颗牙齿松动。然后我主动送去医院治疗,医院做了牙齿松动固定处理。一个多月后,对方单方面去医院拔掉了受伤的两颗牙齿。请问:是否构成轻伤?对方有没有责任?
我被人砍了两刀 主治医生病例上写的是额骨外板骨折,头部可见大约8厘米长的伤口,右手食指肌腱断裂。 法医给出的鉴定结果是轻微伤 。 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判定合理么?
论坛曝光另amp;#65533; 因土地纠纷,未经我家同意对方占去我家田地建房,就因对方比我们家有钱,又有本地恶霸为其撑腰,打伤我们家人,又上门威胁,过了几天我们家人去对方家理论,对方从家拿出菜刀,又把我们家一人推倒在地,我们家人就在地上捡起一块木板把对方手上的菜刀拍掉了,之后对方就住进医院一直不出来,验伤两
第一次鉴定为轻微伤,重新鉴定后为轻伤。但第一次鉴定有重大瑕疵。是否能直接以重新鉴定结论为准?有何法律
第一次鉴定为轻微伤,重新鉴定后为轻伤。但第一次鉴定鉴定材料不全,有瑕疵。是否能直接以重新鉴定结论为准?有何法律依据?
打人不论是否构成轻伤或重伤,是不是都应该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呢?
我们单位有人因医患纠纷,被病人家属将其衣服撕碎,并且身体多部位被抓,最长伤口达十多公分,他本人没有还手,可警察来了也没有怎么处理,后来不了了之,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有理由将这些人至少拘留几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