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向您咨询一下,需要请求您的帮助,我是1989年3月入伍,由一名志愿兵转成士官,于2005年5月从北京部队转业回到重庆市丰都县,在部队期间荣立二、三等功各一次,当年转业回到重庆市丰都县,民政部门说只有事业单位5个名额,参加考试分数高的安置,其于就不予安置,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加上刚从部
我们是沧县2005年转业回来的三级士官,四年未能安置,多次与县政府交涉,未能得到解决,直到2009年4月,县政府开会通知我们拿着"民政局"开的介绍信到县公安局临时组成的一个叫"应急小分队"的地方上班至今,这期间不仅工资低,而且我们的关系一直未能落实到位,保险也一直未上,其他福利待遇什么都没有,我们想向上一级反映,恳请您的帮
四期士官转业如果不要货币安置自己联系接收单位可以吗?怎样判定转过去的是属于正式职工而非劳务合同工?正式工的手续是怎样的?
你好,我老公现在是边防武警的一名三期士官,到明年底满,他家是农村户口,我是城镇户口,我们是2010年10月结的婚,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他选择转业,可以转到我的户口名下吗?那么我们的县级政府是否要安排工作呢?
我是2006年转业的四级士官,分到国有企业按初级工发放工资,每月才750元,问我们国家是否有这方面的政策,我在部队16年,到企业是否可以按高级工待遇发工资呢?
1:我是1998年从酒泉卫星发射基地转业回来的,在企业小岗后,现在自谋职业。国家有没有对这样的情况的最新文件?以前的是(劳动部发【2007】28号文件)2:国家对这样情况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等等是怎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