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人,长年在外省建筑工地打工,因为居住在深山,生活条件十分恶劣,两个孩子上学也极为不便。为改变现状,2008年冬我妻子经她哥介绍,在邻镇村农户征用了四间房的宅基地,经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同意迁入了我的户口,并和出让人以我的名字签订了书面出让协议,次年五月又在国土城建部门办妥了两间房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其
我是陕西人,长年在外省建筑工地打工,因为居住在深山,生活条件十分恶劣,两个孩子上学也极为不便。为改变现状,2008年冬我妻子经她哥介绍,在邻镇村农户征用了四间房的宅基地,经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同意迁入了我的户口,并和出让人以我的名字签订了书面出让协议,次年五月又在国土城建部门办妥了两间房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其
事情是这样的,我外公有四个兄弟,原先祖上分别留给他们一些祖屋(无土地证),后来老二去了上海,他把祖屋又给了其他三兄弟,没过多久,老四把他名下的房屋全拆光了,连一块砖头都没留下就到了其他镇安家,也把户口迁出了村。老大(我外公)和老三将祖屋及园子平均分配,老二和老四都没意见。到了70年代,村里为祖屋办了土
我是河南安阳市区人 。准备翻盖房屋时因何和邻居有多年的矛盾受到了一些阻拦而没有签字,在万般无奈下通过人介绍找到了一个社会上所谓的何各个政府机关关系很硬的人所带领的包工队,以弱者的身份来求助他们,让他们来接下我家盖房子这个活。因为当时过于示弱,加上当时心事也比较多,签订建房协议时协议时由对方起草,协议
我家院子西侧有一片空地,大约300平米,20多年前我们就一直放柴草,一部分是邻居放柴草,而我们95年建房审批西至路,包括这片空地。现在却被村里另一户,将邻居家的柴草园建成正房,将我家的柴草园用新建的院墙包围,并说这块地是他94年批下的,强行要我们拆除柴草园,归还他地。请问我们是否拆除柴草园,这块地到底应该属
我家今年拆建,并与邻居.村委签下协议,于今年八月建好房壳,后面的邻居以马头直指他家门口为由,叫来许多社会青年带着棍闯进我家,见人就打,于是我也还击,结果一人被我打伤,我兄弟俩也被他们打伤并住进医院。我进医院之后把我家马头敲掉,请问我的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他们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家门前是一个公用篮球场,现私人承包了那个篮球场(租期十年),要将整个篮球场建成个两层楼高的商场(与我家同高),因为影响我家采光通风等,且因为我家本身店面也是做生意的,严重影响自家生意。与承包者协商无效,目前对方请了司法部门来协商,请问我们应怎么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ABCD四户人家一起建排屋,2011年9月19日那天早上先后上了栋梁,上梁那天有木工和泥水工,木工各自请,泥水工四户一起请的(口头协议一天120元/人,请一天算一天工资),再统一由泥水师傅带了五个小工分别在四户人家做工,做工现场有两台吊机,1#吊机架在B家,供AB两家合用,2#吊机架在D家,供CD两家合用,工人卓某负责2#吊机工作,到下
情况如下:(广州番禺)大约1988年,甲方把其宅基地约55平方米,盖有一层瓦房,转让给同村村民乙方,由于当年双方关系融合,现金交易,无立字据,也无过户,到现在该瓦房相关证件(屋契、土地使用证)仍然是甲方的名字,证件在乙方手中。后来甲方全家迁移到城镇,并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乙方多年来对该瓦房只作小修改。后来村
当时和邻居发生打架,两边人员都有伤,事情起因为家中下水道不按邻居要求建设。本来我以整好了下水道但是邻居没同我商量就破坏了下水道。以后我一直没修建由他坏。当日邻居问我父母下水道几时修回好。我父母亲就说得闲在修,他就动手打人两男两女打我父母一男一女。打伤我父母后我父母回到旧屋吃饭。我下班后听到弟弟电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