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仁寿县视高镇政府人员,近日以建立污水处理场为由,强行占用田地,并且强行要求使用权人与其签订和约.不签定和约的农民的田地也被迫被政府叫来的挖掘机全部推毁.并且期间并未提及补偿问题以及.出示相关证书. 请帮帮我们世代以种地为生的劳动人民
我家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一个村里,距离呼和浩特市区不到40里,而且现在修三环已经到我哪里了。去年的时候突然来了一群人,要占用我们村公路以西的土地,听说是要建一炭厂,使用租赁土地的方式,签合同一次签满20年,每亩土地年租金600元!!! 我也是到外地打工的,听说此事后很气愤,乡政府联合开发商一起欺负村民,
我们是浮梁的一村民,由于广东省的欧神诺陶瓷厂的建厂需要,要占用我村山林,听厂里的高层领导说已经赔偿了山林费用,可我们的当地政府说这山不是我们村的 ,是归属是枫树山林的,但是,领导说念在我们多年是靠山长大的,说一赔给我们1千元一亩的补贴,我们村名村民不同意,政府就强行开工,开挖我们的山林,还强行把山上的
我是四川的·我们乡以修农贸市场为名,政府和私人勾结在我们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把农田占用。强行把我们种的农物毁掉。然后农田以八十快钱一个方强行买去,转手出售以一千二百元卖给别人。
我们村修建公路把我们家的土地占用了。但是村里面也没给个相应的说法。没有补贴。我想问下有相关的法律政策吗?
许律师您好: 我姓肖,是云南文山富宁县木伦乡人,以前我家房屋是老房子,由于政府想拓宽街道,叫我们拆了重建,把房屋前面部分让出来做街道,家里并不富裕,父母年纪也大了,当时政府的承诺给我们一万元钱作为补助,可是现在把房屋建好了,前面部分也让出来了,政府的人却说我们房屋的柱子只装了一楼,二楼三楼没装,
当地政府为了建立一个鱼池,未跟我家商量,就被他们挖了一条小河出来,发现了,想办法让他们停止,没人理会,事情闹大点后,竟想用2000元占用我家几十个平方山林,这不是明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