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受父母之托,由大姐操持,在老宅基地上盖了新房,并同意她家住着,但没有明确归她所有。其中,大姐出资大部分,大哥出资一小部分。老人过世后多年,一直由大姐使用管理。2007年5月开始拆迁建新村,2011年村里统一建成了住宅楼。期间,几个兄弟以村里习俗为由,提出权利主张。坚持只分给几个兄弟,不同意兄弟姐妹共同继承。请问如何公平处理。 谢谢你们。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现在天津工作,已购买了单位的经济使用房一套。我母亲前些年通过市场交易渠道购买了公产的住宅底墒(房本上注明非居住性质)1套、公产的住房1套。我有兄弟多人,虽然我没有和老人住一起,但多年来对老人从经济上支持较大,因此母亲想把这两套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或将来由我继承。可是我是现役军人,也没有
爷爷已去世。父亲退休,请问我父亲是否可以非转农回村继承承包的土地和在宅基地上翻修房子居住?
我来自江苏,在2005年我向相关部门办理了宅基地证,因个人经济能力问题,至2011年没有造房,一直租房居住,但现在将被镇上征用,征对我的情况,拆迁办会对我进行怎样的补偿,我能提什么样的要求才会使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
我家住北碚区水土镇,我父母原有一套私有住房,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土地证是父亲的名字。母亲于九0年去世,九一年底79岁的父亲再婚,九八年父亲去世,当时我们三兄妹出于道义考虑,说好让后母住到去世。今年初后母去世,其子女将我家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拿走不还给我们,我们三兄妹找他们要还房产证,他们子女始终不还,请问
父母各有房产一套,现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兄妹3人,继母那边子女2人,请问子女如何继承已故母亲的遗产?若父亲去世,又该如何分呢?
父母去世,多子女、农村、宅基地上两人符合审批条件,怎么进行审批?
父母去世,多子女、农村、宅基地上两人符合审批条件,怎么进行审批? 我和我哥哥两人符合,但是村镇都是重男轻女怎么办?
1听说新婚姻法解释3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写子女一人名,算个人财产,但不知道婚后父母死后子女继承父母房写子女一人名,算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3新婚姻法解释3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写子女一人名,算个人财产,用提供证明吗?否则怎么分开是父母出资还是子女出资,怎么证明?提供什么材料?谢谢!
父母为城中村集体户口,我们一家人都在集体土地上自建房屋居住(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但我的户口已转为城镇户口,请问父母过世后,我是否有权过户当前土地并重建住宅?
再婚老人,一方死亡,财产改如何继承,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是何种关系?
目前,男方83岁,有退休金、住房是老太的,但老头花了2万元装修,随后老太又拿此房和自己儿子的房子互换了,有亲生子3个,都已成家立业。女方65岁,无经济来源,有亲生子女2个,也都已成家立业。现在,老两口独立生活,不跟子女一起住。双方儿女平日和过节回去看我老人,老太的女儿因住的比较近,老太腿走不了路时女儿偶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