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04年个人贷款一套86平米住房,当时总价16.5万,首付5万,贷款11.5万。每月还贷款750元左右,20年还清大概18万元贷款。2008年6月结婚,婚后也是我独自从工资中取钱还贷,妻子从未从她工资中拿钱还过贷,我们的工资存折是自己拿自己的,2011年9月妻子提出离婚,现在总房价大约80万元左右,她提出按新婚姻法房子归我,但要付给她33万元的补偿费,请问补偿费合理吗,是不是太多了?
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前已办产权,且我一人名。 房产已从原来的不到40万增值到了90多万,目前贷款尚余25万左右。 结婚9年感情不合离婚。 请问对方是只对已还按揭贷款部分分割,还是对房产增值的50多万部分分割,急切,感谢。 法律上好像有同情弱者一说,现在如果是我要求离婚,离婚后对方名下没有房产,她也是只
我和老公先按揭购房,虽然是首付是共同出资,但是购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购房合同签定之后才去领的结婚证,现房证下来了,是他的名字,请问在新婚姻法中房子的所有权都只是他的吗?
在去年年中,由男方父母出钱给男方支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男方名字,贷款为组合贷款,还款人为男方个人。产证出来之后,男方申请公积金还贷,之后按月在银行卡(男方工资卡)上自动扣款。现在男方在考虑结婚,但是女方要求婚后要加女方名字,但是并不参与还贷,即使结婚,加了女方名字在产证上,也是由男方个人工资
结婚后,买的第一套房产,男方首付,写的是男方的名字。5年之后卖掉了,随即买了第二套房产,是用第一套的房款继续做首付,房产证都是男方的名字,我们夫妻都是共同还款人,那么离婚的话,这二套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关于离婚房产分割事宜。 我和老公结婚已经9年,婚前我自己购有一套住房,且产证上至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们结婚在公婆留给我们的住房里,房子很小,才38平,当时我公婆和我小叔他们都搬去另外购买的一套住房里。另外购买的是2室1厅的住房,用我老公的名字贷款的。后来,因为孩子大了,要上学了,所
问题1:还未结婚,男方父亲赠与房子,房产证能否写两人(男方、女方)的? 问题2:婚前男方父亲赠与男方的房产,房产证上仅有男方的姓名,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姓名,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婚前男方购买了一套房,产权就男方一人的名字,无贷款,但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加了名字后是否是共有的财产,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利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