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我现在住的公有住房是我外婆的,我外婆在2007年已经去逝,我外婆还有大儿子(我大舅)和小女儿(我小姨)在,我们家从房子建好(1990年)时就搬进去住了,1996年我外婆也搬过来和我们住了,一直住到她去逝,我妈在2003年时去逝,请问这公房的承住合同能不能转为我爸或我的名字呢?(房租一直是我们家交的)
关于公房动迁,同住人的认定和承租人的变更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关于公房动迁,同住人的认定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律师您: 第一:现在我居住的房屋是公房,据我了解有分户成3个户口簿,一个包括我外公(承租人)、外婆、大阿姨、大姨夫;一个包括我母亲和我;一个包括我舅舅和舅妈已及表妹。2010年1月现有公房开始动迁,但上周我外公去世,现在是否仍然享有动迁补偿款。 第二:我
我父亲租住一公房,作为他唯一的儿子的我和他是同住人,父亲几个月前去世,父亲的侄女乘机偷走租用公房合同,继续在房管局缴纳房租并企图更改承租人为她,房管局未同意,我去提出将房子变更承租与我,房管局表示一定要有父亲的租用公房合同才能变更,我去法院告父亲的侄女,要求其归还公房合同,但是法院称公房不是私有财产
父亲刚刚去世,有三个儿子,我老三户口只有我一人在那,是不是我能直接去变更承租人?父亲生前写了份申请,说死后由我继续承租,没有其他人在场,有签字手印,是否有效?我没有和父亲一起住(父亲自己居住)但我女儿每周都去我父亲那住,并且父亲生前屋内设施都是本人建造及购买,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居住”? 可现在房管所
父亲刚刚去世,有三个儿子,我是老三户口只有我一人在此公房,是不是我能直接去变更承租人 ?父亲生前写了份申请,说死后由我继续承租,没有其他人在场,有签字手印,是否有效?我没有和父亲一起住(父亲自己居 住)但我女儿每周都去我父亲那住,并且父亲生前屋内设施都是本人建造及购买,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居住”?
原承租人于2009.10死亡【有证明】,但他的户口从未入户(这是历史原因),该处房现只有我和父亲两人户口,原承租人和我们只是远亲,但现在也无法提供证明,该处房从未进过其他户口,他有无亲属不详,该处房租一直由我支付,有35年,现想变更承租人户名,想改成我父亲或我,但房管部门却一直拖着不办,该咋办,请指导,万谢
我家有一处公房,分两个户。承租人是我父亲,后来我父亲迁走到另一处房屋,剩下我母亲和我弟弟。去年我母亲去世,这处公房里只有我弟弟和我们三口家。房租是我父亲交。现在面临拆迁。想问问是否可以变更承租人为我?我想买下来。如果不可以,拆迁补偿款怎样分配?请帮忙谢谢!
外婆的公有住房是10年前老房拆迁分配的,其中有我和表哥和外婆3个人的份额,所以分配了一套2室一厅。现在我与外婆想买成产权房,但是表哥不同意。2年前表哥在没得到外婆的同意下,骗出户口簿把自己的儿子户口迁入住房。 现在外婆身体不好,想咨询一下:现在是否可以更改承租人,如果不行的话。外婆过世的话,承租人谁来当
房子承租权是父亲,现在想变更给母亲,家庭成员没有异议,而房管所说父亲没有过世或外迁,不给办理,此时应该怎么解决问题?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参考借鉴?
天津公房承租办法规定,承租人去世后,其子女都有权申请过户,在子女中有没有更具体的说法,原来有限定就是必须是与原承租人共居2年以上,并在一个户口上,且是本市常住户口,现在没有了,是只靠协商吗,还是有其他明确的说法。请尊敬的律师给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