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 第二十条 在过渡安置期间,拆迁人应当对自行安排周转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数额,按照租用与被拆迁房屋相近似的房屋所需租金确定。 第二十一条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安置期限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
请问各位律师:两家对土地有争议的农户,其中一户给县政府写了申请,要求撤销另一户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对此,我们该如何写答复?有何法律依据?谢谢!
我们家爷爷的老爸那一代花钱和别人(这个土地主人已经不在了 ,但他儿子知道这么回事,还有村里好多老人都知道这个情况)买了一块地皮,可以起五幢房子的样子吧,当时我爷爷老爸被评上了地主,我爷爷也不准去读书,那是时代的悲剧,不说也罢,那时别人趁机来在土地上搞房子,当时我爷爷的身份什么都不敢说,一说就要被别人
我爸在家人反对之下在02年将乡下2亩地给了我堂叔做地(是堂叔诱惑我爸的),没有签什么合同协议之类的,当年还要交公粮,堂叔就约我爸去把我家粮簿上2亩地划到他家粮簿上,所以现在我家粮簿上土地总量就比实际少了2亩,现在我家想要回那2亩地,但我堂叔就不愿意了,想据为已有,不愿和我们谈,一味说那2亩地就在他家粮簿上
我们这里是83年分的集体承包土地,91年签订的30年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是老父代表全家签订的。当时这块地归家中9人拥有,后来我的农村户口迁出,但在婆家并没有土地,也没有工作。现在我想将属于自己的那块地要回,我是否有权要回。老母把那地给了我大弟种,说了不给我任何土地,我能够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吗?户口迁出后那土地
我有二亩半土地,面临被征用,按他们说我是城市户口不可能有土地,我是当年社队里给我分的二留地(二留地蒙族才有汉族没有)问题来了,我的土地被征用我没生产队,土地被征用开发商,面对的是村委会,我应该怎么做
婚后三个月 女方一人出资 购买一套房子 ,其中包括借款 也是女方还的 产权证名字写的是女方的 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么 如果去公证 我担心会影响我和老公的感情 ,所以我想咨询 这房子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