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济南银丰鉴定中心所作之司法鉴定,整整篇文章全部采用院方依据不顾事实。模棱两可。混淆视听主次颠倒胡说八道。我们该怎麼办?
如果一个精神司法鉴定说该人无行为能力有鉴定机构盖章无医师签字
那这个鉴定的运用使用是不是都无效的? 是指多年以来如果这个鉴定曾被别人利用,那些使用的行为都是可以认定为非法或无效吧? 我认为是无效的。 你看我象无行为能力吗? 是指鉴定复印件的使用。复印件,没有核实,没有质证没有调查地使用复印件所从事的事情是否有效? 不重新鉴定,对一个复印件的使用,没有去调查
我和客户有购销合同我已经赔偿了客户的损失 可由于法院要求我出具国家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金额 我们国家还没有这样的机构 我怎么办
本建筑无规划许可证,无设计施工许可证。常德市建设局就同意施工建筑,竣工不到一年,列主发现基础不均匀的下沉,54.5米长无强制标准的伸缩缝,造成了东头倾斜15mm,中间单元向北30mm,西头向西18、16、14mm,预制板纵横不分,搁置错误,屋顶多处漏水。中间单元墙体从1-6楼内外对应裂开10mm。
做重新鉴定是法院的鉴定科科长私自强行把我们带到湖北新华法院司法鉴定所做的重新鉴定,鉴定意见书上是漏洞百出,加上法制经纬栏目2008年6月24日就作过报道,‘湖北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有重大不正当行为’鉴于这些情况,我特申请法院再做重新鉴定,法院现已同意,我想咨询一下再做重新鉴定的机构怎么选择?
离婚时对方伪造借条一张(3/1张A4纸大小,用中性笔书写)。并在法院审理时将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现在该张借条已被法院贴在案件审理卷宗上,边缘粘贴还挺牢靠的。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做鉴定吗?我怀疑书写时间与借据签字日期相差1年零4个月。能帮我推荐个准确做出结论的鉴定机构吗?